淮南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战图”出炉

2020-09-08 16:54:12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近日,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落实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和时间节点,精心绘出攻坚“作战图”,形成实实在在的推进举措,使淮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图”“时间表”升级成为“施工图”和“计程表”。

《意见》对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要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提高到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以上,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集中实施乡镇(街道)、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和“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一村一法律顾问、基层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扶贫项目,并将其中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配备,在中小学校、职业学校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意见》要求,要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积极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鼓励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做好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加强法律风险评估,把律师专业意见作为特定市场经济活动的必备法律文书。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开展互联网仲裁业务。积极为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扩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覆盖面。引导支持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党政机关法律事务。积极为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律服务。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以及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加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在家事、商事、破产等领域开展公证活动。探索建立市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积极为市重大经贸活动和对外开放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扩大涉外公证领域。建立涉外鉴定事项报告制度。支持仲裁机构参与涉外商事纠纷解决。鼓励我市律师事务所参与涉外法律服务。

《意见》要求,要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织,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融入政府公共服务总体布局。推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标准化体系。大力实施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推广使用集省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为一体的安徽法律服务网。建立并落实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和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法律服务产品。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结构,稳步增加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仲裁员数量。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着力打造“智慧法律服务”,实现法律咨询、事务办理“掌上办”“指尖办”。

《意见》还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把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明确责任和时间表、路线图,集中力量推进工作落实。

为进一步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确保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标准实施工作,《意见》还结合淮南实际,制定了《淮南市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标准(2020—2022年)》、《淮南市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20—2022年)》。市司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对标准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定期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成效及保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有关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结果作为本地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市司法局 苏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