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制定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

2020-06-16 17:29:13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近日,淮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出台了《淮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实施方案》,从总体目标、述法方式、述法主体、述法内容、组织实施等五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目标设定紧盯党政主要负责人。总体目标中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述法方式两结合。一方面结合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一并进行述法。在市委综合考核工作中明确,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市直部门(含园区)在领导班子总结报告中增加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情况的内容,并由主要负责同志代表领导班子作总结报告,向本地区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述职,接受评议;市管领导干部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作个人书面述职报告,均应写入述法内容,其中,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写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等述法内容。另一方面结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进行述法。在年末或次年初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现场听取3名县区或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上一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情况;同时,确定3—5名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书面述法报告。

述法主体有延伸。方案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同时,根据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和省、市有关实施意见的要求,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也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在领导干部年终综合考核中,述法主体从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延伸至领导班子各成员。

述法内容分类列举。在充分考虑党委和政府部门的特点,县区和市直部门特点的基础上,对县区党委主要负责人、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县区和市直部门其他班子成员的述法内容进行了逐项列举。党政主要负责人重点围绕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个方面,内容全面;其他班子成员在年度综合考核述职报告中,侧重个人法治学习、参与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内容相对简化。

组织实施有保障。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对述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委综合考核办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通过书面述职、民主测评、评价打分等方法,并参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报告中述法内容的审查意见,全面考核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和作用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开展常规督察、专项督察,强化督察问责。

该方案在制定过程中,由市委依法治市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共同起草,并征求了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考核办等单位意见,提交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办专题会议研究审议。5月28日,以市委依法治市办名义印发至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作为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配套制度,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等述法工作落细落实。(市司法局 丰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