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长安网讯 “只是捡了只小狗,怎么还要赔钱?”近日,淮南市大通区法院孔店法庭调解了一起特殊的纠纷——市民小王因拾得宠物狗后处置不当,最终需向狗主人李女士赔偿2000元。这起案例也为大家敲响警钟:面对走失的“毛孩子”,“好心”更要“合规”,不当处置可能惹来法律责任。
案情回顾:捡来的小狗“再失踪”,好心变纠纷
时间回到2025年4月,小王去朋友家串门,准备骑电动车离开时,一只可爱的小狗主动跳上了车踏板。看着软萌的小狗,小王一时心软,没多想就骑车把它带回了家。可到家后,小王父母却犯了愁:“这狗没打疫苗,万一有病菌怎么办?”在父母的坚决反对下,小王无奈将小狗暂时放在了自家门外,想着后续再找办法,却没料到当天小狗就再次不见踪影。另一边,小狗的主人李女士正急得团团转。自家宠物走失后,她连续多日四处寻找,通过监控录像反复排查,才终于找到了曾带走小狗的小王。当李女士上门索要宠物时,得知小狗再次失踪的消息,又气又急:“这狗是我花了不少钱买的,养了这么久有感情,现在丢了,你得赔!” 她提出5000元赔偿要求,涵盖购犬费、饲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可小王觉得委屈极了:“我本来是好心想帮它,怎么反而要赔钱?”双方各执一词,协商陷入僵局。无奈之下,李女士一纸诉状将小王诉至大通区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
法官调解:厘清法律边界,换位思考解矛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分别与小王、李女士沟通,耐心倾听两人的诉求与委屈。调解过程中,法官结合法律规定,为双方厘清了责任边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要么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要么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六条也明确,拾得人在送交遗失物前,要妥善保管,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毁损、灭失,就得承担民事责任。”法官向小王解释,他拾得小狗后,既没主动寻找失主,也没妥善看管,反而将小狗放在门外导致其再次失踪,这种行为已构成明显过失,依法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法官也对李女士进行了劝导:“作为宠物主人,没做好看管义务导致小狗最初走失,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索赔金额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理性看待,宠物不仅是财产,更承载着情感,双方不妨换位思考,别让矛盾越闹越大。”法官的话让双方都冷静了下来。小王逐渐认识到自己的处置方式确实不妥,对李女士的损失表示理解;李女士也体谅到小王的初衷是好心,同意降低赔偿金额。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小王一次性赔偿李女士2000元,这场因 “拾宠”引发的纠纷就此画上句号。
法官提醒:拾宠、养宠有讲究,这些要点要记牢
这起案例并非个例。随着养宠人士增多,因宠物走失、拾得宠物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大通法院法官特别提醒大家:拾得宠物要“合规”:遇到走失的宠物,切勿随意带回家后又随意处置。正确做法是:通过张贴寻失启事、在小区或社区群发布信息、联系动物保护机构或当地派出所等方式寻找失主;在找到失主前,要妥善保管宠物,避免因疏忽导致宠物再次走失或受伤。养宠人士要“尽责”:出门时务必给宠物拴牵引绳,给宠物佩戴含有主人联系方式的身份牌,定期为宠物办理相关证件。做好日常看管,从源头减少宠物走失的风险,既是对宠物负责,也是对他人和社会负责。遇到纠纷要“理性”:若因宠物问题产生矛盾,双方应先冷静沟通,换位思考;若协商不成,可通过社区调解、法律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避免因情绪冲动引发更大冲突。
一只小小的宠物,牵动着人与人间的情感与责任。遵守法律规定,履行应尽义务,才能让“毛孩子”带来温暖,而非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