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长安网讯 一场非机动车碰撞事故,面对索赔,两位当事人互不退让。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泉山人民法庭优化“舜心调解”品牌,将调解贯穿“立审执”全程,强力推动纠纷化解,最终以被告当场支付10.5万元现金圆满落幕。这场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纠纷,背后却是法官 “办案”到“解事”的生动缩影。
2024年9月,李某与杨某驾驶非机动车发生碰撞,导致李某骨折。这起责任认定清晰的案件在调解初期却面临三重困境:一是证据分歧,杨某质疑李某存在“过度医疗”行为,拒绝认可10万余元的康复理疗费用;二是信任缺失,李某担心调解协议无法落实,不断抬高调解金额;三是履行难题,作为工薪阶层的杨某仅能承担分期付款的偿付方案。
泉山人民法庭立即启动“立审执”全流程响应机制,打出组合拳:立案前,负责审查此案的书记员敏锐地发现案件存在调解空间,第一时间联系杨某详细了解案情和履行能力。经沟通发现,虽然杨某是普通工薪阶层,但因其家庭关系和睦,实际上具备一定的履行能力。之所以前期表示无力支付,主要是由于李某在电话调解中多次提高赔偿金额,让杨某产生了抵触情绪。掌握这一关键信息后,书记员果断决定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
在调解现场,双方初步就10万元赔偿金额达成调解合意。但调解过程中又出现新的分歧:杨某提出要扣除其已垫付的4000元医药费,实际只需支付96000元并承诺一次性付清;而李某对此方案不予接受。面对僵局,杨某表示若不能达成一致将申请重新鉴定。由于双方意见仍存在较大差距,立案前的调解工作暂告一段落。
该案立案后,承办法官仔细研究了前期调解情况,决定再做一次调解努力。为稳妥起见,法官首先单独约见了李某及其家属。2025年4月25日的调解现场,李某在女儿和律师的陪同下,向法官吐露了心声:原来在前期沟通中,杨某先是只愿赔7万元,后又多次变卦,这让李某既气愤又无奈,赔偿金额的反复也带着赌气的成分。
法官耐心开导道:“来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不是来置气的。身体已经受了伤,何必再让心里添堵呢?现在双方都有调解意愿,不如心平气和地商量个合理数额。”这时,杨某的律师表态:“我们商量过了,愿意接受105000元的总额,不再变更。”杨某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
然而,法官心里并不踏实:10万都没谈拢,105000元能履行吗?果然,杨某接到通知后情绪激动。法官推心置腹地劝解:“与其抱怨,不如解决问题。重新鉴定如果结果不变,你不仅要赔更多,还要额外承担鉴定费。”杨某最终冷静下来:“法官,我刚才是太激动了。这个数我得凑一凑。”
一周后,杨某主动来电:“我想通了,愿意接受105000元的方案。一是确实给对方造成了伤害,二是看到对方也在让步。就当买个教训,以后一定注意交通安全。”法官欣慰地说:“能调解成功最好。咱们这个年纪都不容易,互相理解吧。”双方约定了履行时间,杨某承诺带现金到庭支付。
两天后,调解书签署现场,承办法官携带现金验钞设备进入法庭,开辟“履行直通车”。杨某从包内取出用10.5万元现金,在李某、承办法官的见证下,书记员在20分钟内完成款项清点后,杨某将10.5万元现金现场给付给李某。这场“情与法”的双向奔赴,最终消融坚冰。随着10.5万元案款送到李某手中,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子屏上,立审执一体化结案数据再度刷新。
法官寄语
承办法官在办案札记中写道“这不是简单的签协议,而是一场立体化的信任重建。当我们在调解时同步考虑执行,在审判时预先防控风险,正义才能既有速度更有温度。”
结语
在这条“让判决落地”的改革路上,每一次攻坚破局都在书写司法为民的新注脚。日后,泉山人民法庭将扩大立审执一体化机制适用范围,逐步覆盖劳务合同、物业纠纷等民生领域。让“一纸判决”变成“真金白银”,让司法为民真正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