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长安网讯 11月5日,安徽省检察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以法治力量守护‘徽风皖韵’”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情况,以及安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情况,发布8件相关典型案例,其中,淮南检察机关一案例入选。
案例五
安徽省寿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隐贤老街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传统村落 府检联动 协同履职
【要旨】
针对中国传统村落寿县隐贤镇隐贤老街内多处文物建筑损毁现象突出、总体安全状况较差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并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凝聚传统村落保护共识,促进传统村落可持续传承发展。
【基本案情】
坐落于安徽省寿县的隐贤老街承载着“楚文化”发展的脉络,于2019年入选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因缺乏有效管护,老街内部分建筑墙体向外倾斜、裂缝明显,建筑横梁、瓦片破损,屋面排架坍塌;老街古建筑多为木质结构,消防安全设施配备不到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传统村落整体环境呈破败景象,建筑总体安全状况较差,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4年3月,寿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寿县检察院)收到寿县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县文旅局)移送的本案线索,经初查后于2024年4月23日立案。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勘查、调取相关资料等方式查明,隐贤老街年代久远,环境破败,多处建筑屋面渗漏、墙体坍塌,损毁严重;部分文物保护点缺乏消防安全设施;另存在居民违反古建筑形制改建房屋,破坏村落整体风貌情形。县文旅局曾向属地政府发出整改督办函和意见函未果,隐贤老街未得到有效保护。
2024年4月26日、6月3日,寿县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等规定,分别向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寿县隐贤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隐贤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县住建局切实履行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隐贤老街传统村落的维护和修缮工作;建议隐贤镇政府落实好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做好日常安全防护和维修工作。
鉴于隐贤老街维护和修缮工作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多处文物保护点,且存在涉及私人产权、资金保障困难等复杂情形,寿县检察院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主动向县委汇报、与县政府会商,同时召集县住建局、隐贤镇政府及县文旅局举行圆桌会议,厘清各方职责,促进形成保护合力。2024年6月25日,县住建局回复称,已争取专项资金并拨付,同时加强与县财政、县文物保护等部门对接,持续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同年7月9日,隐贤镇政府回复称,已成立整改工作专班,根据县住建局指导,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限,按照“修旧如旧”原则进行施工。
经寿县检察院跟进监督,县住建局与隐贤镇政府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整改方案落实:县住建局将争取到的资金全部拨付到位;隐贤镇政府利用专项资金,在县住建局指导下,有步骤有计划推进整改。其中7处古建筑已修缮完成,3处古建筑正在修缮中。同时,隐贤镇政府对违反古建筑形制改建房屋现象进行整治,对接消防部门做好传统村落范围内消防设施建设工作,实施基础设施改善、路面优化等,推动老街有机更新、焕发新活力。寿县检察院遂分别于2024年7月11日、7月17日作出终结案件决定。
【典型意义】
传统村落承载着独特的历史记忆与文化价值。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积极走访、全面勘查,详实掌握公益受损事实和行政机关履职情况。依托“府检联动”机制,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综合运用圆桌会议、检察建议等方式,厘清各方职责,凝聚保护合力,促使受损公益得到全面修复,为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