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面化解返还渔船案 能动司法积极促履行

2024-10-23 16:59:24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法官,我在这,请把船划到这里。”站在对岸的王大爷大声吆喝道。随着停放在湖面三年之久的渔船慢慢靠近岸边,王大爷终于露出了笑脸,频频向法官表示着感谢,一起困扰当事人已久的案件得以化解。

据悉,2019年9月的某天晚上,王某将船划至高塘湖水域捕鱼。因该湖面涉及大通区与定远县的水域交界处,承包定远县高塘湖水域公司工作人员在巡湖时发现了王某的渔船,认为其行为不当,便用绳子强行将王某的渔船拖至该公司水域。后王某多次前往该公司处索要渔船,但公司拒不返还,故王某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渔船。

考虑到该案涉及渔民生计问题,且承办法官了解到,在提起诉讼之前,双方曾发生过激烈的言语和肢体冲突,使得双方关系非常紧张,故承办法官决定针对双方争议事项开展调解工作,争取将纠纷实质化解。经多次调解和实地查访后被告表示同意返还渔船,但双方就如何交接渔船的问题互不相让、争执不休。

“你们把我的船强行拉走,必须给我送回来”原告情绪激动。

“我们没有义务送去,你想要船自己拉走”被告公司负责人说道。

一言激起千层浪,眼见双方再次发生冲突。承办法官一方面对被告公司扣留他人渔船的行为予以训诫,另一方面提出在法院工作人员的陪同和见证下将渔船送回,听到法官这么说,针锋相对的双方态度放软,表示愿意积极配合。

因该湖面处于淮南、滁州两地水域,不仅涉及水域管理部门,还涉及到如何接送渔船问题。承办法官首先与当地水利部门协调沟通,确定船只通过相关事宜并进行报备,接着积极与被告公司协商,最后与原告确定接收渔船的时间、地点、接收人。所有准备工作做好后,法院工作人员在约定好的时间登上渔船,随着小船缓缓驶出,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至此,这起纠纷终于得到了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