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失误打错款 不当得利须返还

2024-03-05 16:08:46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小甸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操作失误打错款而引起的不当得利纠纷。

任某和丈夫王某从事物资回收生意,王某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曾与曹某有过一次交易,交易时王某让妻子任某通过手机银行完成了对曹某的转账。正是这次看似再正常不过的转账,恰恰拉开了下面这个案件的序幕。2023年9月25日,任某因业务需要需将12580元转入他人账户中,因操作失误将此12580元转入曹某账户。事情发生后,任某立即与曹某协商,请求曹某返还该款项,但曹某多次推诿没有返还。因此,任某为维护合法权益,将曹某诉至寿县人民法院小甸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曹某返还不当得利12580元。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与被告曹某联系。法官告知曹某虽然这笔钱是对方误转的,但构成了不当得利,现在已经起诉请求返还了,并向曹某释法明理。“我账户确实多了一笔钱,但是这笔钱到账后被我使用了,我现在经济紧张,希望可以延期偿还这笔钱。”曹某回复。法官考虑到双方生意上以后可能还会有来往,为了不破坏关系,建议双方以调解的方式结束此案。原告任某表示可以接受调解,但对方必须短期内一次性返还12580元。经过法官做双方工作,最终达成协议,原告任某同意了曹某于20日内返还不当得利款,且若曹某违约,须承担1000元违约金的调解方案,至此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