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姐弟取已故亲人银行存款遭拒,法院如何判决?

2023-12-27 16:38:53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12月19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洛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特殊的继承纠纷案件,案件的当事人们没有争议,没有吵闹,他们想通过合法的途径继承刚过世的母亲周某名下的存款。

该案件中,原、被告是一母同胞的姐弟四人,他们的母亲周某在世时,姐弟四人非常孝顺,周某平时的生活花销均不用自己花钱,久而久之,周某便存下一笔钱。

周某过世后,老大在收拾遗物时发现了六张存在周某名下的定期存折单,共计73400元。老大告知了弟弟妹妹后,姐弟四人一致协商共同继承母亲的遗产。但是姐弟们拿着存单去银行取款的时候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由于周某没有遗嘱无法确认他们的继承权,若要提取存款,需要提供继承权证明书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办理过户登记或支付手续。

四姐弟商量后,以大姐作为原告起诉其他三姐弟们,诉讼至法院要求对老母亲的遗产进行分割,明确继承权利人。经法院审理查明,被继承人周某的丈夫李某已经去世,周某和李某的婚生四子女现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洛河法庭调解室内,四姐弟均表示他们对如何分配母亲的遗产没有争议,也没有纠纷,因为不知道母亲存款的密码,才选择了到法院寻求帮助。在法院的主持下,四姐弟很快的达成了调解协议,六张存折单分别由四姐弟们分别继承。随后法院出具了调解书。最终,四姐弟拿着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到银行,顺利取得了过世母亲名下的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