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长安网讯 近日,淮南市大通区法院洛河法庭受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被告爽快的当场退还了彩礼款及“三金”,同时对双方共同共有的一套房产进行析产,原告当场撤诉,案结事了。
原告小强和被告小珍原是中学同学,毕业后一直有联系,大学毕业后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恋爱关系确立后,感情发展顺利,2022年双方举办了订婚仪式,订婚仪式上小强给付了小珍131000元彩礼及“三金”首饰。由于两人长年异地,相处时间很少,双方之间出现了矛盾,两人最终分手,小强见感情出现裂缝无法弥合,便向法院起诉要求小珍返还给付的彩礼款和“三金”。
开庭当天,小强和律师以及小珍均到场,法官庭前询问了小珍的意见,小珍明确表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确定分手,她也愿意全额返还彩礼款和“三金”。但是小珍提到,她迟迟不愿意主动将彩礼款和“三金”返还是因为两人在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小强支付了房屋首付款,贷款部分从小珍的公积金里扣除,房产证上权利人是两人共同共有,小珍希望能够通过法院将彩礼款和房产问题一次性解决。
法官细细询问了双方购买房产的情况,小强也承认确有其事。考虑到双方曾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小珍也愿意返还彩礼款,本着案结事了的态度,法官当即联系了房产局工作人员,咨询能将小珍从房产证权利人中去除的最佳方法。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小强在三年内将房贷还清,将小珍还贷部分分期返还,房贷还清后小珍协助将房产过户至小强一人名下。两人达成一致后,小珍爽快得现场退还了彩礼款和“三金”,小强当即撤回起诉,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