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妨害公务案 一男子以暴力手段伤害执法人员被判刑

2023-06-20 17:14:07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2023年6月13日,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妨害公务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滕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淮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5名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2023年3月24日上午10时许,滕某驾驶小型轿车在谢家集区某岔路口待客。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执法人员洪某等5人驾驶执法车辆巡逻时发现该车疑似非法营运车辆,迅速停车,对滕某及其车辆进行检查。滕某拒不配合执法人员检查,驾驶车辆欲逃离现场。执法人员洪某站在车前阻拦,滕某仍驾车顶撞洪某并致其摔倒在地,滕某未下车查看,乘机逃离现场。当日,滕某主动到案。次日,洪某经寿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双膝髌骨上囊及关节腔积液、双侧膝关节髌前软组织稍肿胀,滕某家属垫付5000元医疗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滕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惩处。滕某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是自首,愿意接受处罚,可从轻处罚。滕某亲属自愿代为垫付部分医疗费,且滕某在羁押期间表现良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滕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法官说法:妨害公务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是对国家正常管理活动的干扰,更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普通群众在遇到公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积极配合,自觉维护现场秩序。如果对执法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诉,千万不要在现场有过激和不理智的行为。暴力对抗执法的行为不可取,法治社会绝不会容忍无视法律的行为,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切勿以身试法,触及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