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我的短信验证码?

谢家集区人民法院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2023-02-08 17:17:20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近日,谢家集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这是《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后,我院以调解方式审结的首例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张某在谢家集区经营一家办理通信业务的代办点,李某和赵某是代办点的业务员。2021年2月,李某通过微信了解到可以通过出售用户手机号和短信验证码的方式给他人用于注册京东、淘宝等网络新人账号即“拉新”的方式获利,李某便将该情况告知张某,三人为获利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工作便利,通过店内手机激活新卡及欺骗老用户的方式将获取的短信验证码发送至“拉新”群内,买家通过微信红包的形式将费用发给三人,每条验证码8元至15元不等。截止同年7月份,被告三人非法向他人提供短信验证码一千余条,累计获利近两万元。谢家集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判决张某、李某、赵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刑罚。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该案系侵犯众多公民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遂向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张某、李某、赵某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发布赔礼道歉声明,并在1.91万元获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三被告对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事实无异议,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三被告当场支付了赔偿款。案件生效后,三被告已履行完毕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发布赔礼道歉声明的义务。

法官提醒:小小的手机短信验证码虽不起眼,但其包含的功能和信息千千万,是我们注册新APP账号、登录认证以及办理网络转账等业务的重要身份识别方式,因此短信验证码切勿随意向他人泄露。办理手机卡、银行卡等激活业务时多数需要绑定用户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甚至为了提高信息安全度需配合进行人脸识别、电子签章等方式,因此闲置不用的手机卡、银行卡等切勿随意转让、丢弃,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

在信息网络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无处不在。法官提醒大家需不断提高个人信息安全防护意识,筑牢信息安全的铜墙铁壁,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