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制造105起交通事故骗保 26人出庭受审

2020-11-26 16:22:12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保险是保意外之险,但有人却“钱”迷心窍,故意制造上百起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诈骗金额累计高达三百多万元。11月19日上午,大通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起保险诈骗案件。

2019初,保险公司向淮南市公安局山南新区分局刑警大队报案,怀疑童某松等人利用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民警通过调查发现,童某松、刘某宇、李某江等人和另外一些朋友间联系紧密,这伙人从2013年以来,发生的交通事故高达100多起,很多事故双方都是这伙人,且均向保险公司进行了索赔。最终,警方经缜密侦查后掌握了大量证据,收网抓获44人,先期起诉26人。

据公诉机关指控的该团伙的犯罪事实,达到保险诈骗“数额较大”及以上程度的就有(不完全列举):2018年7月27日,童某松、徐某海(另案处理)等人利用一辆现代车在南京市秦淮区应天大街高架桥附近故意制造一起车辆碰撞事故,骗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保险理赔款101315元;2018年11月14日,刘某兴、时某鹏、周某波等人利用一辆凯迪拉克在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与南二环路交口故意制造一起两车相撞事故骗取保险理赔款,骗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2000元、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36074元,合计38074元;2018年12月10日,童某松、刘某兴等人利用一辆沃尔沃车在滁州市琅琊区中都大道花山西路附近故意制造一起车辆碰撞事故,骗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保险理赔款109236.04元。其中,2018年9月10日,童某松、刘某宇、杨某、李某江、高某、沈某超等人利用一辆奥迪车在池州市石台县一条小河附近故意将车辆推入水中,制造了一起车辆泡水事故,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理赔205000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也是诈骗金额最高的一起。

公诉机关认为,童某松、刘某宇、李某江等26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南京、合肥、安庆、芜湖、滁州等地故意制造车辆事故105起,骗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等保险理赔款3391169.10元,未遂437614.33元,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宋某城伙同李某江、魏某博、吴某乙持凶器随意拦截、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对四人实行数罪并罚。

庭审历时10小时,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因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大通区法院  陈慧珺;大通区扫黑办 芦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