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岁男子诱奸7岁幼女 获刑六年六个月

2019-09-03 16:43:18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以“给你买玩具”为由,将7岁幼女诱骗至车中实施强奸。近日,潘集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金某某犯强奸罪一案,并对金某某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金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今年47岁的金某某,饮酒后在潘集区芦集镇闲逛时发现胡某某正在麻将馆打麻将,胡某某女儿(2012年生)在旁边玩耍。金某某以带胡某某女儿买“惊喜娃娃”的理由取得其信任后,驾驶黑色福特车将其带至一片堆放砖石的空旷地方,将车停好并在汽车驾驶后座与其发生性关系,后金某某开车将其女儿带到到附近超市购买玩具并开车回到棋牌室。胡某某整理女儿衣服时发现其左腿内裤没有穿好,感觉其女儿被强奸,遂立即报警。
        潘集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金某某明知被害人是幼女而对其实施奸淫,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奸淫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依法应当从重、从严惩处。结合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等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潘集区法院 王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