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长安网讯 在司法为民的实践征程中,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近期,通过“调解 + 诉状指导”的创新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不仅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更彰显了司法服务的温度与创新力度。
此次纠纷源于朱某驾驶的机动车与姚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姚某携带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票据等关键材料,前往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基于大通法院与保险公司建立的协作机制,保险公司将姚某引导至法院设在公司内的驻点调解员处进行调解。然而,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巨大分歧,首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调解陷入僵局后,姚某决定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但由于缺乏法律专业知识,撰写起诉状、明确赔偿项目等诉讼环节让他一筹莫展。关键时刻,大通法院与保险公司共建的诉调联动机制发挥了关键效能。法院驻点调解员及时向姚某提供“要素式起诉状”示范文本,并以专业且耐心的态度,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到碰撞的具体过程,再到责任认定结果以及各项赔偿项目的具体情况,逐一对照示范文本的要素,指导姚某梳理填写。在调解员的悉心帮助下,姚某顺利完成起诉状撰写并成功立案。案件受理后,大通法院在向朱某和保险公司送达应诉材料时,同样引导他们使用示范文本提交答辩状,进一步规范诉讼流程。
大通法院创新推出的调解员入驻保险公司举措,将“两状示范文本”填写指导与案件调解同步推进,实现了司法能动性与保险行业专业性的深度融合。这种创新模式意义深远,一方面,调解员指导当事人填写要素式诉讼文本,既能帮助当事人全面、准确地梳理赔偿项目,避免因信息遗漏影响立案和审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能明晰肇事车辆的投保情况,减少因填写错误带来的诉累;另一方面,规范统一的诉讼文本,让法官在后续审理过程中,能够迅速明确诉讼请求,精准把握争议焦点,真正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大幅提升案件审理效率。这一模式推动了纠纷化解关口前移,提升了起诉效率,促进了社会治理的深度联动,实现了多重社会价值。
未来,大通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不断推出更多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