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长安网讯 宜居宜生是百姓最关注的话题,关系到民生福祉,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说“远亲不如近邻”,然而,近年来常见的房屋漏水、渗水现象,却如“迷雾”般让这些“时空距离最近的人”心烦不已,近日,精审二团队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为了破除邻里隔阂,重新点亮睦邻友好的“除雾灯”,审判团队深入贯彻“马锡五审判方式”中审调结合的策略,通过“说商观评”四手联弹,用心用情用法将濒临破裂的邻里关系黏接如初。
以“说”为媒,耐心接待群众。案件审理不是“独角戏”,而是“充分的群众观点”,法庭不应该只是司法审判的载体,更应当成为群众之间面对面表达意见的窗口。本案中,为了让当事人表达意见更有实效,审判团队在初步审阅案情后,采取了分别约谈的策略进行了预调解,耐心听取原告孙女士的委屈,了解到孙女士至今仍未能与被告万先生取得直接联系后,审判团队加大送达力度,穷尽送达方式联系到了万先生并对孙女士的诉讼材料进行了送达,听取万先生的初步意见并约定面谈时间,为调解奠定了初步基础。
以“观”为介,细心调查研究。成功的调解既要会做思想工作,更要练就调查研究的基本功。房屋漏水、渗水类案件的处理,查看现场是必要的一环,只有直观的感受,才能切实体会群众忧愁之处。本案中,审判团队应孙女士的请求,在与万先生进行充分沟通后,错开双方当事人冲突时间,到争议地现场进行了案情查验,细心查找漏点,对当事人有要求的、确有争议的证据通过现场拍照的方式予以固定,将本案事实部分调查彻底,避免诉讼过程中增加当事人的负担。
以“商”为要,倾心化解纠纷。“有事好商量”历来是诉讼调解的基本遵循,不管是调解还是判决,归宿在于有效化解矛盾,通过高质量的诉讼提升群众的自治意识、法治意识。本案中,孙女士和万先生本应是距离最近的睦邻,却因房屋问题“对簿公堂”,考虑到和谐邻里建设,审判团队采取化繁为简的诉讼方法,脱离传统的坐堂式审判,变而采用座谈式的参与,证据交换、类案展示一律台前化,引导证据送达成为庭审调查的“前哨”,实现从组织开庭转变为组织商谈。
以“评”为终,真心依靠群众。法治是调解的原则和指引,诉讼调解是案结事了的一种手段,更是基于法律进行解释说服工作的同时,对群众路线的贯彻实践,需要找准执行法律和照顾群众生活习惯及维护其基本利益的评价标尺。本案中,审判团队在组织当事人调解的过程中,围绕本案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类案检索向双方进行分类解析的同时,坚持以法话理、以理共情,“都是多年老邻居了,抬头不见低头见,不要因一点小事伤了邻里感情,也为家里的孩子做榜样”,最终,在情、理、法、利的价值判断和价值考量中,当事人双双接受调解方案,由万先生当场履行,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理想效果。
居住安全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所有人,在居住使用过程中,消耗设施的定期检修更换是确保居住安全的重中之重,而对于公共设施的维护,服务管理单位应当切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避免因设施设备故障,增加自己或他人的居住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