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深情调解 守万家安宁

八公山法院“我爱我家”调解工作室工作纪实

2021-08-31 16:42:21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治国必先齐家,作为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八公山区人民法院致力于家事审判工作,以“我爱我家”调解工作室建设为抓手,用一件件实际调处的家事纠纷案例诠释了“家和万事兴”。

一纸保证书成家庭“稳压器”

范某与王某离婚纠纷一案,范某起诉时的事实和理由系夫妻感情一般,被告经常对原告进行打骂,有家暴行为。该案由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我爱我家”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调解员在调解中发现,双方已共同生活十年,且婚后育有一子,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男方汪某坚决不同意离婚,女方在调解中也流露出起诉的主要目的是要教育男方。调解员因势利导,调解中让双方当事人都检视婚姻生活中的不足,想一想如何让婚姻走的更远,化解双方的矛盾。范某与王某在调解过程中都作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男方汪某为表示自己对婚姻和家庭的重视,主动写了一份保证书,保证在今后的生活中,多和女方沟通,互相尊重,改正大男子主义坏脾气,对妻子、对家庭负责。最终该起离婚诉讼以调解和好结案。

没有诉状的“特殊”调解

周某与王某系再婚夫妻,婚后育有一女,男方周某再婚前育有一子。两名子女均已成年。双方因经济问题产生矛盾,男方周某退休后,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取出后,要平均分配两个子女。但女方坚决不同意,只愿意给自己的孩子。双方产生矛盾,共同诉至法院。八公山法院接待后,周某和王某均不愿书写诉状。双方表示,只是想找一个倾诉的地方,要求调解。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将这起没有诉状的纠纷指派给“我爱我家”调解工作室调解。调解员发现周某与王某虽然系再婚,但共同生活了二十余年,夫妻感情基础深厚,特别是虽然有分歧,口口声声要离婚,但均不愿意提起离婚诉讼,离婚非双方真实意愿。调解员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多次倾听双方的倾诉,并指出了王某的错误之处。最终夫妻握手言和,双方表示要在一起过好晚年生活,对孩子们一视同仁。

柔性调解助力母子相聚

李某与刘某原系夫妻关系,经调解离婚,婚生一子由父亲刘某抚养。因李某探望儿子,产生纠纷,原告向八公山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接到诉状后,由该院“我爱我家”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调解员了解到,虽然李某与刘某离婚时孩子由父亲抚养,但孩子一直由男方父母照顾生活,李某探望孩子的阻力应该来自于男方父母。该案的调解既要将调解的主题重点放在探望权上,也有必要解决当事人的其他矛盾纠纷。为了彻底做好调解工作,调解员在调解该起案件时,将刘某及其母亲均通知到法院,进行了释法明理,对双方的生活进行了入情入理的分析,最终李某与刘某达成了一个时间、地点明确的探望孩子的协议,刘某的母亲也表示协助遵照执行。李某当场撤诉。

近年来,八公山区人民法院着力构建家事纠纷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我爱我家”调解工作室为载体,积极联动妇联、民政、司法局和其他社会团体,推动多元化解家事纠纷,建立健全由专职调解员与特邀人民调解员组成的多元化调解队伍,打造家事案件多元调解新模式。今年以来,成功调解和好离婚纠纷28起,主动撤诉18起,其他家庭类案件调解17起,撤诉5起。(八公山区人民法院 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