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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赡养遇难题,联调共处解纠纷

2021-04-07 16:11:18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育有6个子女,可是寿县三觉镇的97岁老人杨某仍然在为自己的养老问题而发愁,体弱多病,神志不清的老人赡养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呢?4月1日,寿县人民法院新桥法庭的庭长姚望一行驱车几十里前往董铺村村委会,邀请三觉镇司法所所长沈瑞映和该村党支部书记杨绪清一同和老人的子女耐心沟通,最终成功化解了这起赡养纠纷。

为深入推进以“五进五民”为主要内容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寿县法院开辟“老年人诉讼服务绿色渠道”,针对赡养纠纷特殊的权利主体,考虑后期的执行效果,注重当事人家庭关系的修复,不断完善涉老纠纷调解机制,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将调解贯穿于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诉前和诉中,在案件审理时,积极的采取谈心谈话、案例提醒等方式,说服双方换位思考、平复心态,在情与法中找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平衡点。

“如何尽快化解这起赡养纠纷,高龄的杨老太太,能否正确的表达诉讼意志,跟谁生活?钱财物由谁管理?确定监护人是诉讼中必须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拿起老人大儿子递交的起诉状,案件的承办法官陷入了思考,为深入了解老人的具体情况,承办法官邀请司法局、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一同赶赴杨老太太大儿子家中。

老话说:“多子多福”,可是杨老太太还是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楚,一生有7个子女,起初老太太跟随小儿子生活,后来小儿子因病去世后,她被大儿子接回家中赡养,老伴则在二儿子家养老,父亲走后,大儿子自觉已70多岁,精力不济,加上认为二弟承包了父母留下的土地而种下心结,不愿再独自赡养母亲,便以母亲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另外5名子女每月支付生活费、医药费、护理费等合计2500元。此起案件早先已经村里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但因分歧较大,最终走向诉讼程序。

在村委会的调解过程中,二儿子的情绪也比较大,认为当时和老大说好一人一个,为父母养老送终,现在自尽了义务,大哥又蹦出来找茬,起诉到法院,自己反而又成了不孝子。老太太的四个女儿生活也并不宽裕,其中两个还是丧偶,60岁上下的年纪,自顾不暇,面对97岁的老母亲,她们也是踌躇。当事人各自描述着这些年所承受的委屈和不满,夹枪带棒的相互指责,气氛有时弥漫着浓重的火药味。

“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父母含辛茹苦养大子女并不容易,做子女的必须知恩图报才行!”望着几个剑拔弩张、相互推诿的子女,承办法官一时间也没压住火,厉声说道。

随着调解现场的慢慢冷却,承办法官转变策略,不再让子女们自主商议解决方案,开始向他们解释法律的有关规定,告知他们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明确拒绝赡养的法律后果,一番义正辞严的释法说理后,继而是平复语调后的耐心劝导。陈所长也趁热打铁,要求大家放下心结,提出可行意见,情绪上的对抗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村委会杨书记也对老人土地分配问题进行了解释,在经过查证后了解,老人的承包土地已经在2016年土地重新确权时因为老人户口迁出而将土地承包给了别人,还原真相解开了兄弟二人的心结。

通过三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几位子女最终同意共同赡养,老人由两兄弟一起轮流照顾,其他的四个女儿抽时间陪伴看望母亲,调解现场初步达成了调解协议。

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老年当事人数量增长明显,寿县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一村(社区)一员(联络员)一法官”为据点,拓展司法服务功能,吸纳多元力量,实现部门联动、纠纷联调、隐患联处。在诉前、诉中和诉后,有效做好涉老纠纷化解,总结并形成“适老型”司法服务机制,为老年人托起幸福的晚年。(寿县人民法院 严翠 罗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