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刚柔并济

大通区司法局成立矫正小组推动平安大通、法治大通建设

2020-12-31 16:11:55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为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确定矫正小组,负责落实相应的矫正方案,是社区矫正机构的法定责任。大通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工作理念,通过教育、矫治、帮扶等有效措施,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积极发挥矫正小组的帮教作用,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回归家庭和社会。

大通区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淮北市烈山区人员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其在接受社区矫正前,一直在淮北市烈山区某学院工地承包工程。回到淮南接受社区矫正后,大通区司法局为其确定了由孔店司法所所长钱爱兵、管辖村综治专干王吉权、王某某哥哥王来好三人组成的社区矫正小组,协助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做好对王某某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在日常监管中,村综治专干王吉权与司法所每月共同开展对王某某的走访工作,详细了解王某某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矫正期间,因工作原因,王某某多次提出申请前往淮北处理工作事情,王吉权一直为其做担保人,协助司法所监督王某某外出期间的社会活动,并督促提醒其要遵纪守法、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

2020年11月30日,王某某突发疾病,前往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因情况紧急,王某某当时未能按照监管规定,提前三天提交书面外出申请。王吉权得知后,主动提出由他带领王某某的儿子一同到司法所补办请假手续。并在王某某住院治疗期间,经常通过电话、视频的方式联系王某某,询问病情以及交代矫正期间外出注意事项,协助司法所做好外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0年12月8日,王某某矫正期满,但因身体原因,依旧在安医附院住院治疗。王吉权及时联系其亲属,到司法所为王某某代办解矫手续,通过在线视频的方式,进行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

对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的监管和帮扶,彰显了大通区社区矫正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的刑事执行政策;矫正小组成员落实帮教监督责任,体现了刚柔并济的社会关怀。矫正小组虽然只有三人组成,但成员分别来自司法行政干警、村(社区)干部和矫正对象亲属,司法行政机关、村(社区)和家庭多重作用相结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正面作用。

落实社区矫正小组监管责任,发挥矫正小组职能作用,是提高社区矫正教育帮扶质量的一项重要抓手,更是维护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的一道重要防线。大通区司法局将不断探索做好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的路径和方法,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和作用,为平安大通、法治大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大通区司法局 蔡恒 刘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