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公益,让山清水美居宜

2024-06-14 16:47:20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近年来,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属地特点,通过统筹分析、案件办理、督促整改等多种方式,并在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创建“山水‘益’居”公益诉讼品牌。

“山水”指八公山区辖区有4A级国家风景名胜区八公山、全国第五大淡水河---淮河,依山傍水是一突出区域特点,“益”为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公益追求;“居”指该院通过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深度参与乡村村居环境治理、城市人居环境整治、八公山风景区旅游环境治理,通过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山水如画”美丽风景线,服务保障生态宜居城市,助力该区获取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区)荣誉,办理的,相关案件入选全省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把握一个重心

牢牢把握维护公共利益这一重心,注重诉前检察建议的办理程序、跟进监督以及成效评估、诉讼衔接等各个环节,实现用最小的司法资源维护最大的社会公益。依托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将法律监督触角向行政执法、社会治理等层面延伸,推动公益保护、社会治理、依法行政互促互进。

践行两个理念

践行党建引领理念

发挥“领头雁”作用,党组书记带头办理要案难案。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公益诉讼工作创新发展的坚实基础,部门党员人数占比近70%,部门主任同时担任党小组组长,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组书记、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坚持以上率下,以普通承办检察官的身份直接办理本地有影响的案件。

践行精准监督理念

紧紧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持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深耕法定重点领域,积极稳妥拓展监督领域,以精准监督提升案件质效,切实推动问题解决。

办好三件实事,筑牢公益保护屏障

扎实开展乡村村居环境整治领域公益诉讼,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积极响应上级关于进一步推进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的部署要求,八公山区检察院充分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把服务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深入各乡镇开展走访调查。

在实地走访中,发现区内有两处生猪屠宰场,一处位于村庄居民区内,现场污水横流,异味很重,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根据调查情况,检察人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整改。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依法取缔该养殖场。该案的成功办理受到区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紧盯城乡结合部、国省道和各类村庄道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紧盯残垣断壁清理、废旧闲置宅基地利用、违章建筑与旱厕拆除四项突出难点。与相关部门主动进行沟通磋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保障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档升级。目前,全区已建、在建和纳入省级中心村、精品示范村申报计划的行政村占比达57%。2023年上半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级测评中,八公山区排名全市第一。2023年度被评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区)。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服务保障八公山“AAAA”级风景区提档升级。

主动融入中央、省委环保督察和省检察院“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依法治砂护淮,守护碧水蓝天”等专项行动,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理念,不断加强“行刑衔接”,以“刑事+公益诉讼”检察模式强化公益保护力度,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服务保障八公山国家“AAAA”级风景区提档升级。

近年来,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89件,200余万元生态修复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在风景如画的八公山国家AAAA级风景区范围内,黢黑刺鼻的污染物被倒在路边四处流散,与周围的绿水青山形成强烈对比,周围居住群众反映强烈。经查,该污染物系尹某某等人擅自非法倾倒于八公山区山王镇孔集村西华山小龙口路边。经检测,该污染物具有强腐蚀性。该院审查认为,尹某某等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除应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公益损害侵权责任,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尹某某等人赔偿环境修复款约36万余元,并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庭审前,各被告均履行了赔偿责任,实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该案入选全省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办理情况被《法治日报》等中央媒体宣介报道。

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服务保障市域社会治理建设

2020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积极稳妥拓展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实施和监督依法、依规纳入公益诉讼的顶层制度设计和具体实际操作。202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建设法》施行,该法将检察公益诉讼明确规定为监督管理的兜底保障措施。

近年来,八公山区检察院从个案探索到类案监督再到专项行动努力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全社会共享。

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行动中发现,辖区内蔡新路、淮凤路等城市主干路面盲道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在对路面进行大范围的实地摸排基础上,发现有的路段路砖毁损、盲道中断,部分道路盲道被机动车、非机动车违规停放占用,还有的盲道临路而建,与侧方道路存在较大高度落差,这些处于忙碌状态的“盲道”,随时会让老年人、盲人“历险”。针对以上问题,及时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前,并组织与会人员实地查看路面盲道状况。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详细介绍前期排查情况,展示了现场照片等证据材料,对相关法律进行释法说理。听证会结束后,立即向相关行政单位公共公告送达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表示,对检察建议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完全接受,将迅速展开整改工作,积极落实检察建议,并及时回复整改落实情况。该案办理情况被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省院、市院等上级机关关注推广。

公共利益无小事,公益保护无止境。公益诉讼的关键是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警示一域。该院结合八公山区本地的实际情况,以打造该品牌为着力点,切实提升公益诉讼在“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中的地位。

以守护生态环境、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等领域为工作重点,以培育“山水‘益’居”公益诉讼品牌为抓手,坚持把公益诉讼检察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依法审慎稳妥的办好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和打好污染环境攻坚战。通过刑事打击、民行监督、公益诉讼保护协同发力,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和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大格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得到上级院和区委领导的充分肯定,该院连续两届被评为安徽省文明单位,公益诉讼团队荣获“皖检之星”、“淮南市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