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拦路虎” 畅通“平安路”

2024-04-23 14:53:50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为深入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寿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民生关切,将锚定未成年人、妇女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安全生产、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要民生领域,找准检察发力点,将检察为民“大情怀”细化为检护民生“微实事”。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社会融合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价值。而盲道作为无障碍环境建设设施的一部分,可以帮助视障人士判断方向、提醒警示障碍物等,为他们提供更安全、更自主的行动环境。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开始施行,进一步保障了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融入社会,参与社会生活。但是,盲道一旦被占用,将对视障人士出行带来不便,侵害视障人士的合法权益。

2024年3月份,寿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行动中发现,寿县寿春路大圆盘南段、寿县北大街等多处地段盲道存在被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小轿车等车辆乱停占用情形,妨碍了盲道的正常通行,给视觉障碍特殊群体出行带来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进一步厘清案件具体情况,明确责任主体,2024年4月11日上午,寿县人民检察院就无障碍环境设施安全问题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寿县住房和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参会。会上,听证主持人详细介绍了我院前期摸排工作情况,并向参会人员展示了检察机关拍摄的现场照片等证据材料以及案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充分讨论,听证会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检察机关对相关行政机关进行监督,希望行政机关履行自身职责,推动寿县盲道设施的规范化建设。

听证会结束以后,寿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道路管理职责,及时对车辆乱停占用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进行整治,并采取措施恢复盲道应有的功能。收到检察建议后,被建议单位现场充分表示将充分采纳检察建议,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及时对县域内盲道被占用情形进行处理,严格落实检察建议的内容。

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寿县人民检察院助力“无碍”建设,是深化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生动体现,也是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寿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主责主业,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寿县5A景区创建,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以“检护民生”的实绩,彰显为民司法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