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门负责人为啥齐聚? “见义勇为”认定需依法评审

——淮南市大通区召开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会议

2018-03-22 16:41:31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2017年11月5日下午,52岁的田家庵区田东居民陈文革与友人到大通区上窑森林公园游玩,在急切的呼救声中,陈文革急速赶到不远处的荷花池;来不急脱衣服,立即冲下池塘,并奋力救下溺水的儿童。

        事后,淮南《淮河早报》进行了及时报道,厉害关系人依程序提出了申报见义勇为的申请,经上窑镇综治办同志依法走访,初步认定符合见义勇为的申请条件,依程序向大通区综治办依法申请认定陈文革见义勇为。

        3月21日下午,在大通区综治中心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大通区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会议”,会议由综治办组织牵头,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教育等行政部门和政府法制办的专业人员及上窑镇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共同对陈文革勇救溺水儿童的行为是否符合“见义勇为”予以评审。

        评审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陈文革勇救溺水儿童的行为事实清楚,调查走访资料严谨充分,程序合法,符合《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十条“见义勇为行为人或者亲属可以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县级综治机构申报见义勇为行为……”,符合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抢救和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的”,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

        后续工作中,大通区还将依法对见义勇为人员名单和主要事迹向社会公示,在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依法依程序确认见义勇为。(大通区委政法委 王宗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