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微光,暖护童心

八公山区法援律师四百元垫付背后的守护

2025-11-20 08:34:30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孩子监护权变更送达公告费,我先帮你垫上。”当法律援助律师将这句话说出口时,老人鲍某眼含感激,对律师不停地说“谢谢你,谢谢你……”。法律援助律师垫付的四百元公告费,也成为了照亮十岁女孩小辰(化名)未来生活的一缕阳光。

在淮南市八公山区的一个城中村中,住着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鲍某,她带着年仅十四岁的孙子小星(化名),和十岁孙女小辰一起生活。小星和小辰自小命运多舛,他们父亲李某在外出打工期间,先与孙某恋爱未婚生育了小星,两人在小星一周岁时因感情破裂分手。之后李某又和马某相识相恋,未婚生育了小辰,两人在小辰一周岁时也因感情破裂分手。李某与孙某、马某分手时,均约定了小星和小辰归李某抚养。由于李某常年不归家,实际上自小星和小辰一岁起,便由祖父母抚养,李某与孙某、马某三人从未真正承担过抚养责任。2017年祖父病逝后,祖母鲍某独自一人,靠微薄的失地养老金和亲戚们接济,将小星和小辰拉扯大。自2021年起李某将鲍某及亲属电话、微信联系方式拉黑,无法联系。

随着孩子长大,上学报名、生病就医、户籍办理等事都急需监护人签字,可法律上的监护人仍是那个杳无音信的父亲和从未露面的母亲们,鲍某多次尝试联系他们均无果。万般无奈下,2025年6月,鲍某来到八公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申请撤销儿子李某及小星母亲孙某、小辰母亲马某的监护资格,由自己正式担任两个孩子的监护人。

法律援助中心迅速审查,确认该案符合援助条件,随即指派经验丰富的徐作兵律师承办。接手案件后,徐作兵第一时间走访村委会、学校和邻居,细致收集孩子们长期由鲍某抚养的证据,并代为起草变更监护权申请书。由于小星和小辰的母亲是不同主体,法院按规定分两个案件立案审理。小星的案件还算顺利,法院成功联系上李某和孙某。面对徐律师提交的详实证据,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事实清晰明确,法院很快作出判决:撤销李某、孙某对小星的监护资格,指定鲍某为小星的监护人。

然而,小辰一案却遇到了难题。由于小辰母亲马某,自小辰一周岁时离开后,从未回来探视过小辰,以前留存联系电话已是空号,且她本人不在户籍地居住,法院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也被退回。徐作兵带着调查令前往电信运营商,也未查询到马某的新联系方式,法院和律师多方排查仍无结果。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需通过登报公告完成送达程序,而整个诉讼流程中,开庭通知和判决结果都需要公告,每次费用两百元。公告费用虽仅有四百元,但对于经济拮据的鲍某来说,却是一笔难以承担的开支。鲍某一再跟徐作兵哭诉,两个孩子现在都在上学,衣食住行花费较大,当前实在没能力拿出这笔公告费。

“孩子不能因为一张报纸就卡住未来”,案件不能停摆下来,徐作兵当即决定自费为鲍某垫付公告费用,并联系法官协调尽快刊登。公告期满后,案件如期开庭。法庭上,徐作兵提交了详实的证据材料,并强调:小星自幼由祖母抚养,祖孙感情深厚,成长状况良好,而其父母长期“生而不养”,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已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八公山区检察院与司法局建立的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配合机制,检察机关也介入案件,依法提起了支持起诉,认为应撤销原监护人资格,指定鲍某为监护人。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徐作兵的意见和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观点,判决撤销李某、马某对小辰的监护资格,正式指定鲍某为小辰的监护人。当鲍某从徐律师拿到判决书那一刻,眼含感激,对徐作兵不停地说:“谢谢你,谢谢你……”。

这起案件不仅为小星和小辰补上了“监护缺失”的漏洞,也让人们看到了法律援助的温度。法律援助律师不只是垫付了四百元公告费,更是为这个困境家庭撑起了一片法治晴空。在守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路上,法援人愿意多走一步,只为让正义不被费用阻挡,让爱与责任得以合法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