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长安网讯 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幸福成长,就是保护我们的未来、我们的希望。近年来,淮南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始终坚持“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司法理念,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强机制、拓渠道、心连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高位谋划,撑起“成长晴空”
市两级法院党组高站位谋划,突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推动建立多项机制,努力为未成年人筑牢“安全堤坝”。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到各基层法院,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均由“一把手”牵头、分管领导和业务庭室负责人共同组成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做好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指导等工作。
淮南中院印发文件,将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统一归口管理,从立案到审判,全流程推进案件办理规范化。目前,淮南市7家基层法院全部成立少年法庭,为审判团队专业化建设带来高效的审判机制。此外,淮南法院不断推出未成年人审判“一揽子”机制;涉及未成年人审判团队逐步加大女性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的比例,更好了解未成年人心理,做好沟通工作;加强与司法局联动合作,实行法律援助机制,对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确保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实现涉未成年人案件律师全覆盖;开辟绿色通道,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优先立案、优先裁判、优先执行,对经济困难的未成年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实行判后回访机制,联合司法局、心理健康咨询人员在社区矫正基地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回访;实行犯罪记录封存机制,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制度,确保涉罪未成年人升学、就业不受歧视,最大限度帮助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
据悉,淮南市两级法院均已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淮南中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邀请妇联、学校选派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的老师入驻法院,在未成年人心理引导、疏导等方面帮助法官精准掌握涉“未”犯罪案件特点,融情于法,融爱于法。
司法温情,呵护“向阳之花”
夫妻未离婚,但一方长期单独照顾抚养未成年子女,这种情况下,未成年子女能否向“缺位”一方主张抚养费2010年10月,赵某与妻子登记结婚,2011年4月,双胞胎女儿出生。自2018年11月起,赵某便外出务工,一直未与家里联系,未对女儿尽到抚养义务,也未支付过抚养费。双胞胎女儿诉至谢家集区人民法院,要求父亲赵某支付抚养费。
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多次上门了解情况。赵某表示,自己工作不固定,经济状况也不富裕,给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实有困难。承办法官并没有就此放弃,而是多次以骨肉亲情为切入点进行释法明理,讲述经济困难和逃避并不是其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办法,并严肃告知不给付抚养费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考虑到双胞胎女儿的生活需求和赵某的负担能力,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赵某每月支付双胞胎女儿抚养费每人各1000元,合计2000元,直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既不能“缺位”,也不能“缺爱”。潘集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向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明确告诉当事人,就算婚姻破裂,父母仍须管孩子。承办法官再三叮嘱该对离婚的夫妻,“无论婚姻关系怎么样,你们始终是孩子的父母,都应肩负起教育、引导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责任。”《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中载明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实施家庭教育的十项要求,还明确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将承担的责任。
家庭教育指导令是在给家长上“法治教育课”,可以有效约束家庭教育中“养而不教、监而不管”行为。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两年有余,淮南法院在审判一线发现存在家庭教育缺失问题的,依法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家庭教育令》共计80余份,强化家长监护责任,让“依法带娃”成为家长的必修课。
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结合具体案件,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防止更多未成年人被侵害。对于利用职业便利侵害未成年人的被告人一律判处终身职业禁令,防止犯罪人“重操旧业”、再次犯罪;向学校、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机关发出多份司法建议书,有效解决校园环境的净化、校园安全及旅馆、KTV等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问题。
此外,淮南法院还推动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指导站设有心理疏导室、谈话室等功能区,集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回访帮教、法治宣传、权益保障为一体,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让家庭教育回归家庭本身。
用心宣教,播撒“法治种子”
“同学们,你们仔细观察过蔡城塘吗?”“见过,见过,我每天上学都经过。”6月4日,大通区人民法院负责人前往孔店中心学校,以“守护绿水青山”为主题为该校五年级的学生上了一节生动难忘的法治课。该负责人以学生身边的蔡城塘为引,以点及面,向学生介绍了蔡城塘的历史渊源和生态价值,强调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近年来,淮南法院坚持以法治副校长为桥梁,“一把手”率先垂范,不断拓展法治教育宣传渠道。一方面,抓住“开学第一课”“六一”儿童节、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干警走进校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另一方面,积极邀请广大师生走进法院,针对不同年龄层次孩子的特点,结合当前的普法宣传重点,“订单式”地开展参观法院、旁听庭审、模拟法庭活动,做到校有所需、院有所应。在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淮南中院第一、六、七党支部走进寿县八公山乡大泉小学,与寿县八公山乡党支部结对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中院行政庭相关负责人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条款内容,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学生们上了一堂法治课。寿县人民法院民庭党支部赴寿县寿春镇湖光村村民委员会,为湖光村留守儿童监护人和村委会工作人员送上普法知识讲座。潘集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学校,就“未成年人如何预防犯罪及自我保护”普及法律知识。凤台县人民法院利用每个周末时间,安排干警进乡入户,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知识普法和“双提升”工作相结合。八公山区人民法院邀请学生参观诉讼服务中心、“老娘舅”调解中心、法庭、羁押室、“淮南子”文化长廊场所,近距离了解司法工作,感受审判流程,体会法治文化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