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加强审判管理 服务保障审判执行

2023-03-24 08:53:04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审判管理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三大管理的核心。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既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内容,也是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保障,是一项具有基础性、关键性和长期性的重要工作,必须扎实做好。为进一步适应新时期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的职能作用,八公山区法院党组坚持每月定期听取审判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审判执行工作态势,在审判管理的精细化、精准度上不断探索实践,制定形成了一套系统协调、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有效促进了审判执行以及审判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均衡化发展。

建立前瞻谋划机制,统筹管理均衡结案。紧密围绕重点指标,全面分析审判执行质效情况,统筹管理全院均衡结案工作,确保各项质效指标提档进位。每季度定期召开“审判质效推进会”,明确弱项,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完善指标,推进工作。坚持以市中院月结案率目标值为底线,立足本院实际,设定月中、月末双结案率目标任务,将结案任务落实到庭,调度到人、调度到案。严格审限管理,推行1/4审限开庭、1/3审限合议、1/2审限结案,缩短办案周期。同时,全面打响积案清理攻坚战,针对旧存案件和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建立专项清单,详细划分为审理超3个月未结案件,审理超6个月未结案件和审理时间超审限1倍以上未结案件三档,分别由庭长、分管院长和院长督办。通过定期通报,控制增量、消化存量,实现个案均衡办结。

健全责任到人机制,确保全员落实有力。以审判团队为单位,强化高效结案意识,常态化做好月度结案任务分解,使每名员额法官办案都有目标。审判管理部门坚持对各业务部门、各员额法官收结案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改判发回、审限变更、长期未结等重点案件及事项进行专项通报,并充分发挥督促指导机制作用,推动每一个审判团队高效完成结案目标任务,形成全员有力落实均衡结案的良好氛围。同时,有效发挥院庭长的监管职责。对出现对案件的定性、处理意见存在分歧或疑问的情况,承办人要主动跟院庭长报告,院庭长要及时组织研判,运用集体智慧,发挥好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的作用。对有疑问和争议的案件原则上必须类案检索3件以上案例,有效发挥类案和关联案件检索的指导作用,统一裁判规则。

完善动态监测机制,加强案件分析管控。动态监测收、结案等重要数据态势,根据收、结案总体态势和结案目标,适时调整结案计划。动态监测影响审判质效的重点案件,突出对旧存案件、鉴定案件、开庭后未及时审结案件、长期未结案件的管理,逐一分析研判,逐案摸排原因,分类施策,破解影响审判质效的堵点、难点问题,推进高质高效结案。同时,严格管理审判流程节点,由审判管理部门对结案“扎口”,要求各庭室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录入案件流程信息,对于依法延长、中止、中断、暂停审限等反映审判效率指标数据的案件,设立“审限内预警机制”,及时反馈,限期结案。

“疾风知劲草,烈火见真金”。通过对审判质效指标进行日监管、周统计、月汇总、季总结,有效激发工作热情,提高办案标准。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质量与效率并行,鼓励法官更多、更快、更好地办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和法律的检验,推动审执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