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奋进沥肝胆 铸就晴空正义蓝

2022-10-18 10:21:44    来源:淮南日报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新时代党的检察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淮南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淮南市人民检察院也成为安徽省检察机关唯一一家连续三届当选全国文明单位的市级检察院。

聚焦安全发展 营造稳定和谐环境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根本使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为淮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起诉涉黑涉恶犯罪684人、“保护伞”15人。坚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减少不必要羁押成效明显,诉前羁押率创历史新低,司法文明和进步充分彰显。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市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检察院建立“府检联动”机制,着力打造全市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互相促进、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良性互动的创新平台。深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履职、综合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之下,落实落细党中央保障市场主体权益的部署要求,依法办理涉疫情案件,积极探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对涉企案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做实既“厚爱”又“严管”,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一批涉案企业脱胎换骨,走上依法合规经营轨道,企业合规检察“淮南方案”受到《法治日报》关注报道。市人民检察院、市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入选全国100对典型事例。

心中装着人民 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全市检察机关努力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都当成“天大的事”来办,用心用情做好“守心”的工作。2019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承诺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执行,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明波来淮调研期间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十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会同教育、公安等机关建立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联动工作机制,开展弱势困境儿童特别保护行动。市检察院“蓝?天使”法治巡讲团,大力开展法治进乡村系列巡讲活动,直播“远离校园欺凌,拥抱美好未来”等系列网课,嵌入式法治宣传和自护教育受到学生欢迎。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深耕“四大检察”

十年间,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全市检察机关持续巩固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改革举措。坚持以科学管理促司法责任落实,强化“案-件比”质效评价指标落实,督促检察官从办案第一环节就求极致。2022年1-8月,全市检察机关“案-件比”这一“绿色GDP”降至1:1.14。

根据检察职能调整,市检察院于2018年对内设机构作了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构建了“四大检察”工作格局。努力做优刑事检察。推行“捕诉一体”监督办案机制,提高办案质效。努力做强民事检察。注重精准监督,依法办好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2013年至2022年6月,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51件。努力做实行政检察。结合案件办理,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加大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领域办案力度,2021年立案223件,实现公益诉讼制度确立后从零到高点的突破。

加强自身建设 夯实工作发展根基

打铁还需自身硬。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全体检察人员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化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改进检察人员考核机制,促进一体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促进“三个规定”真正落实落地,努力做好防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大文章”。

潮平两岸阔,风正好扬帆。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