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三条主线” 做强民事执行监督

2022-04-22 16:13:07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作为省院民事执行监督示范点,今年以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质量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精神,着眼民事执行监督业务运行瓶颈问题,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立足地方特色,找准功能定位,把民事检察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三条监督工作主线”,以“求极致”的精神推动民事执行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止于至善。

抓好财产处置监督主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财产调查、查封、冻结、扣押、评估、拍卖、分配等执行活动要实行全流程监督,监督责任单位按照时间表、施工图实行项目化推进、清单式管理。

抓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主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必须满足“五个必须条件”才可适用,特别是重点监督年终办理的案件片面强调结案率,草草适用终本程序的情况;另外对于执行标的额不大且单个债务的案件,应该就是否滥用终本、终本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到位、措施是否穷尽等开展监督。

抓好虚假诉讼监督主线。重点关注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借贷纠纷、离婚纠纷等虚假诉讼易发高发领域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办理,协同严格审查涉虚假诉讼类执行异议,合力查办逃避执行、规避执行中的虚假诉讼行为,积极探索民事检察部门协同办理拒执犯罪、虚假诉讼犯罪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的专业优势和公安机关强制措施的手段优势,对证据采信和事实认定精密分析,确保虚假诉讼案件查深查实。如,该院在办理李某某诈骗案时,发现李某某与朱某某、卞某某存在虚假诉讼行为,经与刑事检察部门、公安机关协同办案,目前两起虚假诉讼监督案已审查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