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禁猎”

一份检察建议的力量

2021-11-08 17:37:12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一份禁猎区通告、一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文件,一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淮南市在野生动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工作实现里程碑式发展,而这都是由一份检察建议引起的连锁效应。


从一份检察建议说起

2021年8月,淮南市田家庵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山南中央公园有凤头??、黑水鸡、小??、白鹭、喜鹊、灰喜鹊、金腰燕、环颈稚等25种野生鸟类生存,该公园是淮南市市民休闲的常去场所,存在市民大声恐吓、用土块砸窝里的野生鸟类、下水捞鸟蛋等不文明行为,威胁野生鸟类生存环境。本院干警走访淮南市林业局、爱鸟协会后发现,本市缺少相关禁猎文件,导致监管机关执法存在难度;缺少监管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对于鸟类管理尤其是公园等休闲场所的鸟类管理存在职责不明确的现象;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不强,缺乏监控、警示标志等必要的保护设施。为推动野生鸟类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2021年8月24日,田家庵区检察院向淮南市林业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强化联合执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设置必要保护装置。

行政机关切实履职

淮南市林业局全面采纳检察建议,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出台了《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对禁猎区、禁猎期、禁猎对象和禁用猎捕工具、猎捕方法等作出详细规定,弥补了淮南市在该项制度的空白;建立了淮南市打击野生动物植物非法贸易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实现源头保护、流通经营等环节全覆盖;委托淮南师范学院对中央公园鸟类进行动态监测;印发《关于加强中央公园鸟类保护工作的通知》组织林业执法人员做好巡查,全面排查隐患;联合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取得较好效果;在中央公园周围埋设宣传牌6块,形成保护鸟类良好氛围;联系山南新区管委会,对公园新增监控设备62台,实现中央公园监控全覆盖。

检察建议背后的故事

淮南市地跨南北,有淮河在城市中蜿蜒而过,有八公山国家4A级旅游景区,还有“华东白洋淀”之称的焦岗湖风景区,依托于优美的风景,有大批野生鸟类在此安家落户。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作为中心区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早在这份检察建议发出之前一年,已经就保护野生动物切实开展工作。2020年,田家庵区一处芦苇荡即将被开发,而这片芦苇荡正是“鸟中熊猫”震旦雅雀的栖息地。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得知此情况后,第一时间派员到现场调查走访,查看鸟类生存环境被威胁的情况,在与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调下,及时制止了芦苇荡的开发,并对震旦雅雀采取了积极有效的保护措施。然而野生动物保护是一项繁杂的工作,需要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田区检察院依托案件,利用各种主题党日、专项活动的契机与行政机关、森林公安、群众团体积极联系,设立宣传牌、发放宣传单,通过法治宣传的方式,让群众更多的了解和关爱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保护野生动物,也是在保护我们自己的未来,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维护生态安全,服务绿色发展,既是检察职责,也是政治担当。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发挥司法对生态环境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