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长安网讯 7月1日至7月2日,安徽省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全省政法机关先进典型集中采访活动”记者团来到淮南,采访潘集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石慧的先进事迹。
出了梅的淮南,天气朗润,温度攀高。在挥汗如雨连续进行了2天采访之后,来自法治日报、央广网、检察日报、安徽法治报和淮南新闻传媒中心的记者们,用专业的提问与现场实访,为我们回答了标题之问。
“我们选择石慧同志作为全省政法机关先进典型采访活动的被采访对象,主要是看中了她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的辛勤付出与瞩目成效,希望通过媒体宣传展示她在挽救、教育未成年人工作中的创新实践与担当努力,在全省司法系统树立鲜明的榜样示范导向。”本次采访活动领队、省委政法委宣教处相关工作人员在采访过程中这样表示。
本次集中采访活动采取文字采访与视频采访分组方式进行。两个采访组先后深入潘集区检察院、淮南市第二十一中学、潘集区妇联家庭教育指导站、青少年心理疏导室,采访有关领导、部门同事、在校师生、区妇联有关同志、某药房质量主管、具体案件当事人,全面了解石慧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忠诚担当、践行使命的事迹。
采访期间,记者通过细致采访深入挖掘了石慧的先进事迹。石慧同志从检20年,累计办理刑事案件1000余件,无一件无罪判决。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团结带领部门同志办理了未成年人滥用处方药民事公益诉讼案等多起有代表性的案件,聚力打造“青蓝未检”工作品牌,并入选全省终身学习品牌。石慧本人先后获评全省“三八”红旗手、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反洗钱先进个人等称号。办理的赵某某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洗钱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反洗钱典型案例。
虽然办案身经百战,但是面对记者们的专业提问和摄像器材的“长枪短炮”,石慧还是表现出了“不自然”。于是,检察日报社驻安徽记者站记者王福兵就从反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影视作品切入,谈《无尽的尽头》《沉默的真相》的观后感,在交流中采访到石慧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的思想认知与行动坚守。
参加采访活动的法治日报安徽记者站记者范天娇成功捕捉到石慧与某具体案件当事人小李交流时的微动作细节。她说,这个动作看上去十分细小,但是能够体现出当事人对检察官的信任,对法治的信任。
面对“为什么开展的普法活动这么深入,涉及案件数量还是很多”的问题,石慧表示“正是由于普法活动的深入,让接受普法教育的人意识到一些未受重视的行为其实已经触犯了法律,是犯罪行为,他们才会报案。这也是一种法治觉醒。”
在采访现场,石慧讲述了一件机构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真实案例。未检办干警前一天才受邀前往某医院宣讲强制报告制度,强调医院要履行“一旦发现异常,要如实记录、立即报告”的义务。次日,这家医院医疗人员接诊时,发现一名未成年人有遭受性侵害的可能,就对照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对及时揭露、有效惩治犯罪起到了关键作用。“这就是普法的作用”,石慧表示。据了解,在担任法治副校长期间,石慧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00余场,覆盖141个乡村社区、30多所学校。
通过深入的采访,记者们深深感受到石慧同志“精准”办案的工作特质。2009年被任命为检察员办理的第一个案件开始,她就把功夫下在“准”字上,严格把握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主动承办了大量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的重大疑难案件。在办理汪某等多人非法采矿案件中,她始终保持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为查明事实真相,主动放弃休息时间,一丝不苟地审查和补充证据,对主犯和保护伞人员做到了从重从严处理,对其他一般犯罪人员做到宽严相济,为所在院后续办理的3起非法采矿案件提供了参考。
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石慧始终坚持守护正义,传递法律温度,不仅打击刑事犯罪,也注重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潘集区妇联挂职副主席李小勤在采访中表示“石慧同志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充满爱心和坚持,她做工作不会浅尝辄止,而是会持续跟进。”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她了解到刑事被害人是一名未成年人,其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一边鼓励她坚强面对生活,一边积极争取提供司法救助。为做好“后半篇文章”,又深入刑事被害人住所地乡镇,与当地工作人员沟通联系,督促将这名刑事被害人纳入低保。为防止和减少此类情况,形成保护合力,她主动同司法行政部门联系,促成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律师团工作章程》的签订,组建了12名专职律师为成员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律师团队。
奋进未有穷期,努力正在路上。“在司法办案岗位上与犯罪分子周旋,为守护一方平安贡献自己的力量。对于一名学法律的人来说,最美好的青春莫过于此。”在采访中,石慧这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