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领:守护铁路安全 筑牢坚实防线——办理全国典型案例的故事

2025-01-26 16:32:51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2024年元旦假期刚结束,我就接收到了来自淮南市检察院的案件交办通知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一起案件线索,涉及铁路沿线某加油站点。按照惯例,我第一时间将线索情况报告给了分管副检察长汤旭同志。汤旭看完线索内容之后,首先和我叙述了线索中提到的某加油点刚建设时发生的一些事情,让我对案件办理有了一个初步认识。

根据汤旭副检察长的建议,凤台县检察院召开院党组会议,达成了共识,部署了办理工作。很快,我们凤台县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并将案件作为重大事项向地方党委及有关部门作了专门汇报。

铁路附近经常能见到加油站,为什么铁路管理部门单单对这个加油点提出了异议呢?我们决定首先去了解一下铁路管理部门,特别就加油站点具体对铁路运行安全造成了哪些危害,进行详细了解,获得专业解答。

在合肥铁路检察院的牵线搭桥下,我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丁怀国同志带着我,一起走访了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工务段。在走访之前,我特地列了一个问题清单,详细列明了需要了解的事项及需要对方提供的材料文件等。阜阳工务段对我们的到来非常欢迎,工务段负责人向我们详细说明了某加油站点对铁路安全的影响以及他们对此加油点非常担忧的原因,指出“这个加油点对铁路安全的影响很明显。加油站经营的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在储存、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在铁路沿线违规修建加油站,是严重危及铁路运行安全的一类隐患。”

之后,我院聘请了第三方公司进行了现场测绘,并从凤台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调取了土地权属证明,进一步理清了事实,明确监督单位。但是在确定监督单位时,专案组产生了分歧。根据铁路管理、安全生产、危化品管理等法律的规定,自然资源规划、应急、属地政府等都有监管职责,我把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梳理了一遍,提出了“应急部门可以采取的管理手段,局限于停产停业、罚款等措施,若想从根源上解决安全隐患,最好是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拆除加油点、属地政府进行配合”的意见。这个意见经内部讨论通过,也获得了市检察院的支持。

在向省检察院对口部门进行汇报后,专案组又根据指导意见,在加油站点安全性调查上进行了细化深化。除去此前的现场测绘之外,从省应急管理厅联系到三位石化安全生产专家,获取了专家意见。2024年5月,我们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对案件的办理和效果进行了评审评议。2024年5月22日,我院会同合肥铁检院牵头县自规局、凤凰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等行政机关召开圆桌会议,并邀请危化品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参加,会商制定了可行性整改方案;会后,又协同凤凰镇政府多次与加油站业主当面释法说理,获业主理解配合。在各方协力推动下,案涉加油站、地下储油罐、加油机及周边违建房屋等于2024年7月10日拆除完毕。

为跟进监督整改工作成效,2024年7月底,我们院会同合肥铁检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铁路企业工作人员及“益心为公”志愿者现场勘查并召开公开听证会。经评估评议认为,案涉加油站及相关危险物品场所已拆除完毕,铁路沿线安全隐患已消除,现场符合铁路运营安全标准,我院遂于同年9月9日作出终结案件的决定。

在整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凤台县检察院通过主动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争取到广泛支持,确保了案件得以顺利推进,稳步开展。

2025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北京发布。我参与办理的《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整治阜淮铁路沿线违建加油站危害铁路运行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十大典型案例,喜讯传来,我倍感自豪。作为一名检察干警,通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既是我的责任,也是我的使命。今后,我将继续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努力方向,办好每个案件,守护人民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