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长安网讯 在现代家庭社会关系中,父母离异后的子女抚养问题,始终是一个既敏感又错综复杂的议题。孩子的健康成长与真切幸福,从来都是家庭关系运转的核心要义。对孩子而言,父爱如沉稳矗立的山,托举起成长的勇气,母爱似温润的河,流淌着无尽的关怀。这两份爱,缺一不可。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望峰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法庭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既化解了矛盾,更切实守护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孩子的成长撑起了一片法治晴空。
2023年,杨某与陈某因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解除婚姻关系。根据当时的调解协议,二人的婚生子晨晨由父亲陈某负责抚养。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杨某逐渐发现,陈某将孩子交由其父母代为照料,难以稳定履行对晨晨的日常抚养与教育职责。反观自身,杨某不仅拥有稳定的工作与固定住房,能为孩子提供安稳的生活环境,且在离婚后始终对晨晨关怀备至,从未间断履行母亲的教养责任。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杨某一纸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晨晨的抚养权,由自己抚养孩子。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始终将晨晨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对孩子目前的生活状态十分牵挂。考虑到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稳定性对其身心健康至关重要,承办法官首先与母亲杨某进行了深入沟通,耐心释法明理:“从晨晨当下的生活适应情况来看,频繁变动成长环境可能对他的心理造成波动,咱们得优先考虑孩子的平稳发展。”
与此同时,法官也严肃指出父亲陈某在抚养过程中的失职,对其未能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将孩子长期交由祖辈照料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强调父母直接参与抚养对孩子成长的不可替代性。
经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陈某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孩子成长中的角色缺位,承诺今后会多花时间陪伴晨晨,主动倾听孩子的内心需求,切实承担起父亲的责任。而杨某见陈某已明确悔改意愿,为了让晨晨能在更和谐的氛围中成长,最终自愿撤回了起诉,双方达成了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的共识。这场纠纷在兼顾法理与情理的调解中妥善化解,不仅让父母重新审视了自身在孩子成长中的角色,更以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牢了坚实屏障,让孩子在亲情的呵护下,能继续向阳而生。
婚姻中止,亲情不断。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天然肩负着守护孩子成长的重任。在这起变更抚养权纠纷的调解过程中,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始终将未成年子女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坚定坚守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的原则,把“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贯穿于案件处理的每一个环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用心用情守护着孩子成长的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