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长安网讯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司法行政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定位,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提升法治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
要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要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最高原则,把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首要任务,立足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格局,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自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抓好“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遵守和执行”,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党的领导真正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
要坚持系统治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更加注重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领域各环节职责一体、全面贯通,加强全面依法治市的战略谋划、统筹协调、督察落实,着力推进法治淮南建设统筹体系现代化。要加强规划设计,抓紧出台全市今后五年的法治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制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要加强市、县两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推动法治建设纳入市、县党委巡察范围,推动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法治述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法治评价和法治谈话等制度;要推进宪法法律全面实施,依法及时制定和修改有关规章,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要坚持依法治理。围绕服务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和淮河生态经济带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淮南工作思路,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体系现代化。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发挥立法的规范、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精准谋划2020年全市行政立法项目。加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地,指导相关部门认真梳理疫情防控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及为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制定的各种制度措施,指导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的处罚种类、幅度进行裁量。监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需要,及时调整面向单位和个人的政务服务方式,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简单粗暴以及过度执法等问题;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责任、督察工作清单,积极参与全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要坚持综合治理。以落实机构改革后的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清单为主抓手,一体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司法所建设、县级司法行政工作建设,着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协同体系现代化。要扎实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送法进万企”活动,推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起草好“八五”普法规划;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和县域律师工作,深化律师调解、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专业水平评定工作。要加强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持续加强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司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要坚持源头治理。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防控化解各类风险源为着力点,着力推进司法行政自身运行体系现代化。要以模范政治机关创建为抓手,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继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牢固树立制度意识,全面推进过硬队伍建设;要认真谋划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省司法厅“五统一”原则全面开战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加速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战场”作用,强化戒毒场所、安置帮教日常管理。以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为契机,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全市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保障能力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市司法局 张玉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