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

2016-12-28 21:54:00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对全市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落实。
(二)组织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关于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的工作。
(四)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研究制订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加强相互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六)组织推动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综合信息工作,探索政法、综治工作改革。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市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八)指导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九)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市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十)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淮南工作。
    (十一)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淮南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委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市委政法委本级
行政单位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下,既要保证合理的政府公共支出,又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严格按《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按预算供给政策据实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实行滚动管理和绩效管理;做到优先保障基本支出,统筹安排项目支出;实行全口径预算,做到应编尽编;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及时完成规定公开的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淮南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 明
 
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淮南市委政法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淮南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收支总预算447.35万元,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淮南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44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45.51万元,占7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32万元,占15.5%;医疗卫生支出14.37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18.15万元,占4.1%。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345.51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7.75万元,增长13%,与2015年预算基本持平。其中,“行政运行”预算78.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预算单位委机关本级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预算146.27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其他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预算120.9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政法综治等事务管理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69.32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5.5万元,增加28.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等。
(三) “医疗卫生”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14.37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32万元,增长2.3%,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9.83万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委机关本级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18.15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23万元,增长40.5%,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和在职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预算单位委机关本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淮南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6.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5.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奖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59.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改革经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87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淮南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6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淮南市委政法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淮南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收支总预算447.35万元,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六、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
淮南市委政法委员会2015年收入预算447.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7.35万元,占100%。
七、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
淮南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支出预算44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45万元,占73%,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20.9万元,占27%,主要用于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执法监督、政法等专项工作任务。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淮南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4.61万元,主要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淮南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淮南市委政法委员会共有车辆5辆,按照公车改革的安排,已经全部上缴。
2016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和购置费和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三部分 淮南市委政法委会2016年部门预算表
 
1. 淮南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总表
2. 淮南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 淮南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 淮南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5. 淮南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6. 淮南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收入预算总表
7.淮南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支出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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