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长安网讯 “我不是非要全部丧葬礼金,但办葬礼欠下的债务不能不还,你们也体谅体谅我的难处。”近日,在凤台县人民法院毛集法庭调解室内,年迈的尹某向儿媳孙某、孙子尹某杰吐露心声,并接过18000元现金。至此,这起积压已久的家庭丧葬礼金纠纷彻底化解,受损的亲情纽带在司法温情的滋养下重新联结,这正是凤台县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以司法温度化解家事矛盾、守护群众权益的生动实践。
时光回溯,这场家庭纷争源于尹某老伴的离世。尹某强忍悲痛操办葬礼,垫付了棺材购置、烟酒及白布等丧葬相关费用。然而丧事办结后,丧葬期间收取的宾客礼金,却被儿媳孙某、孙子尹某杰悉数收取占有,且未用于抵扣丧葬开支。本就生活拮据的尹某因无力偿还丧葬欠款被债权人起诉,生活陷入困顿。多次与晚辈沟通无果后,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某、尹某杰返还其垫付的丧葬费用。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丧葬礼金系亲友为办理逝者丧葬事宜所赠的专项款项,理应优先用于抵扣丧葬相关开支,原告尹某垫付的丧葬费用,应由实际占有礼金的孙某、尹某杰予以返还。凤台县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孙某、尹某杰支付尹某30000元。
但法官深知,判决虽厘清了法律责任,但双方心结未消、矛盾仍存。为实质性化解家事纠纷,避免因执行导致亲属关系彻底僵化,承办法官主动组织双方面对面开展调解,全力推动纠纷柔性化解。
调解伊始,气氛一度凝重。法官始终坚持将法理讲透、情理讲足,先向双方明晰法律界定,严肃释明丧葬礼金应优先用于办理丧葬事宜,让老人独自承担全部后事费用,而晚辈私自侵占丧葬礼金,既违背公序良俗,也不符合法律规定。随后,法官又从家庭伦理、孝亲敬老角度耐心劝导,指出老人年事已高,生活艰难,至亲晚辈理应体恤老人困境,切勿因金钱利益伤害骨肉亲情。法官深入浅出的法理阐释、语重心长的亲情疏导,逐步化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孙某、尹某杰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妥,主动表示愿意履行款项给付义务;尹某亦念及亲情,自愿作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孙某、尹某杰一次性支付尹某18000元,本案所有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争议。
从判决到调解,从30000元到18000元,让出的不仅是金钱,更是骨肉至亲之间被重新接续的温情。凤台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紧扣家事纠纷特点,以法为基、以情为翼,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用司法力量守护家庭和睦、护航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