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长安网讯 近日,潘集区人民法院依托“法院+妇联”多元解纷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该案的妥善处理,既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化解了离婚夫妻间的探视与补偿争议,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李某与杨某于2023年7月在潘集区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孩子由李某抚养,抚养费由其自行承担;杨某享有探视权,节假日探视需提前协商;李某承诺离婚后一年内补偿杨某5万元。2025年5月,李某以收入减少、无力独自承担抚养费为由,向潘集区法院咨询索要抚养费。法院秉持便民解纷原则,引导其前往区综治中心申请调解。综治中心随即指派潘集区妇联家事调解委员会介入,并邀请潘集区法院全程指导调解工作。
组建专业团队,精准梳理案情症结
调解委员会与法院迅速组建联合调解团队,在细致研读案件材料后,第一时间与杨某取得电话联系。经沟通了解到,李某离婚后已再婚,孩子实际由爷爷奶奶照料。杨某称,离婚后其多次提出探视孩子的请求,均被李某拒绝。此次李某索要抚养费,实则是不愿支付当初承诺的5万元补偿款。杨某明确表示,同意将该笔补偿款折抵孩子抚养费,但前提是必须保障其探视权。这一诉求,成为解开案件矛盾的关键突破口。
主动担当作为,依法维护各方权益
承办法官研判后认为,该案若简单就抚养费问题调解,不仅难以实质化解矛盾,更可能损害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彰显司法温度,调解团队决定突破常规思路,将抚养费、补偿款、探视权三项诉求一并统筹解决。
在征得杨某同意后,调解员先行就补偿款支付事宜联系李某,李某却以无力支付为由拒绝履行。调解团队随即借助妇联平台,联动李某所在村委会及亲属共同参与调解,通过亲情疏导与情理劝说,逐步打开李某心结。与此同时,法官就抚养费纠纷与李某沟通,明确指出其未提交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据,并详细阐释了拒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法律风险。在调解团队的不懈努力下,李某最终同意支付5万元补偿款。
多元合力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李某履行补偿款支付义务后,调解团队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面对面”调解。调解员结合杨某的收入状况及孩子上一年度的实际花销,出具了抚养费支付参考意见。双方对此均无异议,达成调解协议,即杨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700元。
针对李某此前拒绝杨某探视孩子的行为,法官对其进行了严肃训诫,明确告知拒不配合探视的法律后果。李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今后会积极配合杨某行使探视权,保障孩子能够感受到父母双方的关爱。
此次纠纷的圆满化解,是潘集区人民法院深化“法院+”多元解纷机制的又一实践成果。下一步,潘集法院将持续整合妇联、综治等多方力量,聚焦家事纠纷化解难点,以更高效、更温情的司法服务,守护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