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子争产起纠纷 法官巧断护公平

大通法院孔店法庭化解重组家庭财产争议

2025-11-18 09:01:13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重组家庭的财产纠葛似乎比一般家庭更为复杂与敏感。近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孔店法庭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用判决的方式明确财产归属,维护双方的权益。

二十多年前,离异的老江与同样境况的王阿姨重新组成家庭,2024年老江不幸离世,儿子小江带着沉痛的心情料理了父亲的后事。近些年,王阿姨一直由亲生子女负责照料日常起居,直到一段时间后才得知老江去世的噩耗。随后,王阿姨多次与小江协商分配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事宜,均未得到小江满意的答复。眼见私下协商无望,王阿姨便将小江起诉至法院,要求小江支付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两万余元。

承办法官考虑到重组家庭矛盾的敏感性,先是研读案件材料,与小江电话沟通了案件情况和调解意向。然而,仅凭借现有的“白纸黑字”并不能将这个家庭中的矛盾完整地展现出来,于是承办法官来到王阿姨的住所,与王阿姨攀谈起来。承办法官由浅入深地询问起王阿姨与老江的感情如何?与小江相处的是否融洽?是否愿意和小江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能否接受小江提出的调解意见?无奈的是,随着话题的逐渐深入,王阿姨的情绪也产生了起伏。王阿姨回想起与小江前期不欢而散的协商,不愿接受小江提出的调解方案,坚持要求开庭。

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庭审中,小江坚持认为王阿姨在老江办理丧事期间并未参与,不应当分得丧葬补助金;此外,老江生前并未得到王阿姨的妥善照顾,抚恤金只能给王阿姨一部分,不应全得。王阿姨则解释道,自己身体状况欠佳,在医院治疗多日,故未能及时得知老江去世的消息,进而未能参与老江的葬礼,可自己是老江的妻子,理应分得财产。通过一场有序的庭审,双方的对立情绪虽然得到了宣泄,但是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经过多次沟通与再三思考,承办法官决定用判决的方式解决争议。

承办法官考虑到丧葬补助金是为了减轻家属处理丧事的经济负担,而老江的丧葬事宜是由小江主持办理并支付相关费用,故小江无需支付王阿姨丧葬补助金。结合双方当事人与老江生前的亲密程度及王阿姨的年龄健康状况,判令小江支付王阿姨抚恤金一万余元。案件生效后,双方均未上诉,小江及时将款项支付给了王阿姨。双方的认可,正是大通区孔店法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写照。

近年来,大通法院始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在处理家庭纠纷案件时,坚持“法理情”相结合,既以法律为标尺厘清权利边界,又以人文关怀化解矛盾隔阂,用公正高效的裁判守护家庭和谐,传递司法温度,为辖区社会稳定筑牢法治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