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长安网讯 翻越护栏过马路的行为不可取,当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和翻越护栏的行人相撞,这起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呢?近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
某日,该案当事人唐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道路正常行驶,不料前方突然出现翻越护栏横过道路的沈某,双方避让不及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唐某某与沈某不同程度受伤,电动车也因撞击受损。经交通部门现场勘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唐某某与沈某负事故同等责任。
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唐某某平日靠卖菜维持生计,收入微薄,这笔可能产生的赔偿款对她而言绝非小数目;而沈某的伤情集中在膝关节,虽需治疗,但尚未达到严重的程度。凭借多年处理同类案件的经验,法官深知伤情鉴定往往耗时较长,且会产生一笔鉴定费用,对于经济条件本就不宽裕的唐某某和希望尽快解决纠纷的沈某来说,都不是最优选择。于是,法官主动找出过往类似膝关节损伤案件的鉴定结果与赔偿标准,向沈某详细解释相关法律,并借助其他类似案件以案说法,建议本案无需进行伤情鉴定。
沈某起初有些犹豫,但在法官拿出具体案例数据、反复解释其中利弊后,他逐渐认可了法官的建议。而唐某某得知无需等待漫长的鉴定流程,赔偿金额也在自己可承受的范围内时,更是松了一口气。最终,双方在法官的见证下达成一致:唐某某一次性赔偿沈某相应损失,沈某自愿放弃伤情鉴定。
付款当天,唐某某小心翼翼地从随身布袋里倒出一堆一元的硬币,满满当当装了一塑料袋。“这都是我平时卖菜一点点攒下的,沈某你拿去治疗腿吧!”唐某某一边数着硬币,一边关心沈某的腿伤。沈某看着眼前的场景,不禁动容:“我不应该翻越护栏过马路的,我受伤了,也承担了百分之五十的责任,唐某的卖菜钱还要赔给我治疗,真是不好意思,以后我不会再翻越护栏过马路了。”这场因翻越护栏过马路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法官的专业与温情介入下,以高效、平和的方式仅用两天就画上了圆满句号。
翻越护栏过马路是违法行为,会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可能会面临罚款,如果引发交通事故,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本案中,经过交通部门的认定,唐某某和沈某负事故同等责任。驾驶人在正常行驶的过程中,即便对方违规,但是驾驶人仍需尽到谨慎驾驶义务,避免因疏忽加重责任。请广大群众遵守交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