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长安网讯 当一枚鸡蛋从25楼坠落,其冲击力足以击碎颅骨,城市文明的高度,不应以生命的坠落为代价,高空抛物变为“空中利刃”是一种极具危险性的行为。近日,寿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被告人孙某醉酒后从25楼投掷垃圾及玻璃酒瓶的高空抛物案。
2025年5月18日下午,被告人孙某独自在家中饮酒,并从外卖平台购买玻璃瓶装的黄酒和易拉罐装的啤酒,在将黄酒、啤酒饮用完后,其独自在家中将相关生活垃圾收拾好,随后其在明知生活垃圾中的玻璃黄酒瓶等从高处扔下可能造成单元楼过道路人受伤的情况下,为图省事,仍先后多次将三袋生活垃圾从25楼的楼道窗口处扔到楼下单元楼门口的停车位旁边,其中扔下的三袋生活垃圾中有一袋装有喝完的黄酒玻璃瓶和啤酒易拉罐,玻璃酒瓶摔的粉碎,但庆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
一名正准备出摊的楼下租客因将三轮车挪到了单元楼门口装货而幸运的躲过一劫,冷汗淋漓之余抬头与高楼抛物后还探头观望的孙某对视,最后将情况告知了闻声赶来的物业人员。醉醺醺的孙某走出小区摔倒在人行道上,周边群众报警。警察赶至小区联系物业得知孙某高空抛物的犯罪事实,并迅速介入侦查。
被告人孙某庭审时表示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悔恨不已,并自愿认罪认罚。
寿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住所楼下就是小区路面,经常有车辆、行人经过,其从建筑物高处抛掷垃圾的行为对公共安全形成具体、紧迫的威胁,已构成高空抛物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