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长安网讯 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寿县司法局健全机制,完善措施,大力推进实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一是注重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突出宣传重点,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
二是降低审查标准,增加办案数量。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依法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降低门槛,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增加办案数量,确保全年受理1500件以上。
三是拓宽申请渠道,扩大援助覆盖面。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组织网络服务体系,明确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使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咨询和申请能及时就近得到受理。
四是简化受理审查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简化简化和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和指派程序,压缩案件审批期限,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实行“三个即时”:即时受理、即时审批和即时指派,做到申请、审批、指派一次性完成。
五是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服务。法律援助机构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援务公开制。对当事人的诉求,不推诿,不搪塞,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六是做好接待咨询,合理引导。法律援助机构要对来访人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用热心、诚心、真心、细心、耐心、专心服务群众;加强“12348” 法律援助热线值班制度,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做到有问必答、有答必准,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
七是优化援助资源,实现无逢对接。法律援助人员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合理解决方案,选择有利于受援人的服务方式解决纠纷。充分运用“援调对接”机制,形成上下连动、无缝对接,更快捷地处理社会矛盾,节约法律援助成本、减轻受援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
八是加强管理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对每件法律援助案件案前、案中、案后全程跟踪,加强案件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旁听庭审、回访受援人、征求受援人意见、案件评查、检查通报、表彰奖励等措施确保办案质量,使每件法律援助案件都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寿县司法局 柏跃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