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渣点燃的纠纷,在调解室里“熄火”了

大通区法院洛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车辆火灾赔偿纠纷

2026-09-30 15:34:11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您点点,七万七,一分不少。”近日,在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洛河人民法庭调解室,大通区某维修部老板王某某把一沓沓现金推到桌上。淮南某物流公司驾驶员曹某某清点完毕,长舒一口气:“官司打了大半年,今天钱拿到手,心里的疙瘩总算解开了。”在法庭庭长的主持下,这起因电焊作业引发火灾致货车烧毁的赔偿纠纷,历经三次司法鉴定、多轮调解,终于案结事了。

焊渣惹祸,49万货车付之一炬

2025年11月9日14时许,曹某某驾驶皖DXXXXX号半挂货车到大通区某维修部维修。电焊人员作业时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高温焊渣引燃挂车前部货架及传动轴伸缩节处的可燃物,起火后又未及时扑救,造成牵引车全损、挂车严重受损。大通区消防救援大队随后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对起火原因作出认定。

这辆车购于2017年,购置价49万余元。索赔无果,淮南某物流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7万元。

“先把账算清”:三次鉴定把“糊涂账”算成“明白账”

立案后,双方一见面就红了眼。

“车是到你们维修部烧的,认定书写得明明白白,凭什么不赔?”原告态度强硬。

“车都跑八年多了,烧成这样早报废了,哪来的维修费、停运损失?再说,送修时车上堆着易燃物,他们就没责任?”被告也寸步不让。

面对两方悬殊的分歧,大通区人民法院没有急于开庭下判。法官清楚,这类案件判决不难,难的是让双方对损失心服口服,其中的关键就是要先把账算清楚。当即决定启动鉴定程序,原被告也正有此意。原告先后三次提交申请,进行三次司法鉴定:第一次评估车辆修复费用,第二次评估营运损失,第三次对修复费用、营运损失一并评估。最终鉴定意见明确:车辆出险时市场价值6.5万元,事故后剩余残值约26280元,停运损失按每日700元计算。

数字摆上了桌面,争议焦点随之清晰:赔多少,残值归谁。

“法理上讲责任,情理上讲体谅”

第一次调解,双方好不容易同意把赔偿降到7万元,却在车辆残值归属上卡住,谈判陷入僵局。

法官把双方分开,分别把账算透。

对原告,摆法理:“停运损失要以车辆能修复为前提,车已报废,全部按每天700元算下去,法院难以全部支持。并且真进入审判流程,耗费的时间、停车费用都是成本。”

对被告,点利害:“消防认定书写得清清楚楚,火是你们的焊渣引的,责任你们推卸不掉。鉴定结论明明白白的躺在卷里,如果进行判决,赔偿数额未必比调解低,诉讼费、鉴定费还得由败诉方承担大部分。调解是你们自己谈出来的数额,判决可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两头的话都落了地,双方各自沉默思量。看出两方有松动,法官趁热打铁:“你们一个跑运输、一个开维修部,都在这一片讨生活,往后也少不了打交道。今天原告让一步,赔偿能早点落袋;被告让一步,在镇上也能落个有担当的好名声,毕竟都是做的熟人生意。今天你俩各退半步,对大家都好。”

见双方不再抵触,法官当场摆出方案:被告赔偿7万元、承担鉴定费7000元,车辆残值归原告,诉讼费各担一半。双方对视一眼,都点了头。

当场点清,事了人和

签协议那天,王某某把77000元现金带到了调解室,双方在法官见证下当面清点、当场交付。

得知被烧车辆停在停车场产生了不少停车费,王某某主动帮原告联系停车场负责人,免收了全部费用。“车在我这儿烧的,停车费哪能让你们掏。”一句话,让曹某某愣了一下,随即伸出手来,两双手握在了一起。

“调解不能只和稀泥,得先把事实的账算清,再把情理的话讲透,当事人才会真心服气。”法官岳文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