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检察促执行 20年矛盾终化解

2024-12-06 16:24:20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感谢检察院的帮助,我们终于拿到了土地拍卖款,能有今天的结果,我们很满意!”申请人某怀公司(化名)负责人李玲(化名)如是说。近日,潘集区检察院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20年的涉土地拍卖款执行信访案件。

张华(化名)与某信用社借款合同纠纷民事执行一案中,张华系被执行人,其有一栋房产在案外人某怀公司的土地上,执行法院查封了该房产。2004年前后,执行法院在征询案外人某怀公司意见后,拍卖了该土地。土地拍卖款11万余元长期在执行法院账户,未发放给某怀公司,某怀公司向潘集区检察院申请监督。潘集区检察院多方调查核实,多次向执行法院沟通了解情况,查明案涉土地在拍卖前已对第三方设有抵押权,拍卖后,某怀公司认为未达到理想的拍卖价格,后某怀公司偿清了第三方的借款,而土地拍卖款长期存放在法院账户未作处理,符合检察监督情形。潘集区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法院依法执行案涉土地拍卖款。近日,执行法院已将案涉土地拍卖款全部发放给某怀公司。

该案历经20年,承办法官多次更换,执行过程复杂,且申请人常年向执行法院信访无果,通过检察监督,打通了执行的“最后一公里”。经过办案检察官的释法说理、耐心沟通,消除了信访人内心多年的积怨,缓解了信访人与执行法院的对立情绪,有效化解了长达20年的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潘集区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三个善于”工作要求,高质效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案件,促使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