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小调解”促“大和谐” 纠纷调解快 群众都满意

2024-10-24 16:56:49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我真受不了这窝囊气,在群里被骂了一顿!”10月15日,孔大姐气呼呼的报了警,称其被同单位马师傅辱骂。原来,孔大姐和马师傅都是某公司员工,而且在同一车间的同一工位,两人一个上早班,一个上夜班,当天早上接班的马师傅发现孔大姐没有打扫工位卫生,双方遂发生纠纷。

“低头不见抬头见,咱们还是要以和为贵。”民警王振宇和同事赶到现场进行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马师傅给孔大姐道了歉,现场签订了治安调解协议书。民警还联系单位主管调整了双方工位,避免今后双方再发生类似矛盾。

“调解,是定分止争的‘法宝’,越快调解,矛盾越容易化解。我们要求民警在处置治安纠纷类警情过程中,及时开展调处工作,运用法律、亲情、道德和协调当事人所在单位、社区干部等基础力量,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力争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淮南市公安局山南公安分局春晓街派出所所长林志国表示。

“同学之间有点矛盾难免,教会孩子怎么处理好才是关键,家长应该做好榜样,希望勿因此事给孩子造成心理困扰。”10月12日下午,淮南市某中学在民警程然主持下,校教务处负责人和班主任共同参与,对一起校园纠纷进行调解。此前,两名八年级同班同学发生的口角,老师通知家长来学校处理,家长之间互不想让有激化矛盾的可能。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了解前因后果,提出了调解建议。

“民警同志说的对,孩子成长不仅靠学校,也靠我们家长的努力。”双方家长在民警说法析理下达成了一致意见,签下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及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切实有效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淮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卢胜表示。淮南市局党委把治安调解工作与平安建设“双提升”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以“小调解”绘就“大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