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法院开展“徽动执行”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

2024-08-02 17:31:34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徽动执行”专项行动各项部署,抓好抓实“公正与效率”,充分发挥执行职能,服务大局、护航发展、保障民生,按照淮南市中院统一安排部署,7月31日,潘集区人民法院开展“徽动执行”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清晨6时30分,40余名执行干警准时集结、整装待发,随着党组书记、院长朱琨一声令下,各分队按照既定方案奔赴执行现场。

拘传显威慑 强制促履行

原告陆某与被告某厨具电器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做出的调解书生效后,因被告未在约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线索,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一直逃避债务,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7月31日6时50分,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立刻采取行动,到达被执行人所在处,成功将被执行人某厨具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某拘传至法院。经过执行干警不断地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深刻感受到拒不履行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认识到逃避不能解决问题,债务必须清偿,并当即支付给申请人所欠剩余全部欠款。至此,这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欠钱不还被拘留 幡然醒悟忙还款

另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判决文书生效后,杨某并未按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将杨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并对其限制高消费。之后,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催促杨某尽快履行义务,但杨某一直哭诉无钱可还。执行行动当日,执行法官到杨某家中将其带回法院,耐心劝解,希望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并告知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一直到早上11点,杨某仍以没钱为由拒不还钱,在劝说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执行法官果断对杨某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在去拘留所的路上,执行法官仍在做杨某工作,但杨某始终不为所动。眼看车已到达了拘留所门口,就在被送进拘留所那一刻,杨某真正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彻底慌了神,请求执行法官不要将其拘留,表示愿意还钱,开始给朋友打电话联系筹款。最终,在拘留所门口被执行人杨某朋友通过银行转账给付申请人2万元,剩余案款达成和解。

经过全体执行干警共同努力,此次执行行动成果显著,查找被执行人18人次,依法拘传6人,执结案件6件,到位金额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