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长安网讯 未成年人文身对未成年人就业、升学等发展造成阻碍,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根据《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第四条、第七条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人民检察院对因文身导致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可以督促、支持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主动联合淮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专门教育学校等单位,收集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线索30余条,经调查核实,田家庵区徐胡子刺青店、田家庵区柒号纹身服务店、田家庵区梵珑刺青、田家庵区哲刺文身店、凤台县精艺美容服务店等5家文身店向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2026年8月24日起,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潘集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指定管辖)先后在正义网公益诉讼公告专区发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公告期内,若无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将集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进一步推动文身治理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