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搬到“家门口” 止纷普法“零距离”

2026-07-14 17:35:55    来源:安徽法治报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近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泉山法庭联动辖区综治中心,开展巡回审判与联动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共同饮酒引发的生命权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庭和解,既实质性化解矛盾,又实现了“审理一案、普法一片”的社会效果。

2025年12月29日晚,沈某与洪某相约聚餐饮酒,席间双方无劝酒行为。用餐结束后,步态踉跄的沈某由洪某搀扶护送回家。因洪某仅知晓沈某居住小区、不清楚具体楼栋,几经辗转才将其安全送抵住所。当日21时34分,沈某因饮酒过量出现意识障碍,被家人紧急送医,经诊断为大脑半球脑内出血,经全力抢救无效后不幸离世。沈某家属认为,洪某护送途中耗时过久,延误了最佳救治时机,应对沈某离世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协商无果后,沈某家属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丁玲玲反复查看监控录像,确认洪某全程搀扶护送、并无放任不管情形,从法律上看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一纸判决或许能定分止争,却未必能真正化解矛盾。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丁玲玲启动多元调解机制。她一方面向原告方详细阐释共同饮酒者责任的法律界定,清晰划分过错担责边界;另一方面联合社区工作人员上门沟通,向被告讲明逝者家属的丧亲之痛,劝导其秉持人文关怀正视纠纷。经过多轮耐心沟通疏导,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步平复。

鉴于该案具有典型普法警示价值,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进辖区综治中心,让个案化解与基层普法同频共振。

“民事责任认定的依据是有无劝酒、有无放任等过错行为,而非单纯以结果归责。”巡回庭审当日,丁玲玲梳理事发时间线,结合监控录像和病历材料,向当事人及旁听群众逐项释明共同饮酒者责任的法律标准。法理讲明后,旁听群众频频点头,也进一步打消了双方当事人的认知分歧。

庭审结束后,法庭联合综治中心、社区工作人员启动庭后联动调解。社区工作人员立足邻里情谊、人情常理开展沟通,告知被告虽无明显法律过错,但基于情理给予适当补偿,既是对逝者的告慰、对家属的慰藉,也是化解矛盾、修复关系的关键。法官持续跟进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不断缩小双方诉求差距。经多方合力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方案:由洪某补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5万元,原告方撤回起诉,双方当场握手言和。

“在家门口就解决了纠纷,还学到了法律知识。”签订调解协议后,当事人连连点赞法院柔性司法、温情调解的工作方式。现场旁听居民也纷纷表示,此次巡回审判直观清晰,让大家明确了共同饮酒的责任与风险,今后会更加注重聚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