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长安网讯 春启新程,法治护航。为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提升师生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在春季开学之际,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王浩、姚丽两位法官分别走进淮南市特殊教育学校、淮南市第十四中学,开展预防校园霸凌及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普法宣传,以司法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特教专场:温情普法,点亮特殊成长之路
王浩走进淮南市特殊教育学校,聚焦特殊学生群体的认知特点与成长需求,围绕校园霸凌的识别、危害与应对策略开展专题宣讲。课堂上,王浩用贴近生活的案例、简洁易懂的语言,清晰讲解肢体欺凌、言语侮辱、社交孤立等常见霸凌形式,明确“玩笑”与“欺凌”的边界,引导学生认清霸凌行为对个人、家庭及校园的危害。
为增强互动实效,王浩现场发放普法宣传单页,结合特殊学生的习惯特点,手把手教会其遭遇侵害时的正确求助方式——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保留证据依法维权,鼓励学生树立“不施暴、不忍耐、不旁观”理念,学会用法律武器守护自身安全,让法治温情浸润特殊少年成长之路。
中学校园:精准普法,筑牢青春法治底线
姚丽走进淮南市第十四中学,以“预防校园霸凌+新法解读”为题开展普法活动。现场摆放主题宣传展架,直观呈现校园霸凌的危害与法律后果,吸引师生驻足学习。宣讲中,姚丽重点解读2026年新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内容,明确14-16周岁未成年人实施霸凌等违法行为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打破“年龄小无需担责”的错误认知。
在课间休息时间,姚丽法官与同学们进行互动问答,针对校园霸凌应对、网络安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热点话题答疑解惑,引导学生明确法律红线,学会辨别校园风险。通过“案例解析+法条解读”的形式,姚丽法官清晰阐述校园霸凌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助力中学生增强法治观念与自我保护意识。
延伸守护:构建多元法治防护网络
此次双校联动普法,是大通法院延伸司法职能、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大通法院将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立足审判职能,面向不同年龄段学生定制普法内容,创新普法形式,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副校长履职等活动。同时,加强与学校、家庭等协同联动,织密校园法治防护网,让法治精神浸润校园每个角落,为维护和谐、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护航每一位少年向阳而行、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