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司法局当好“四员”办实事服务群众惠民生

2024-06-11 16:16:14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为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潘集区司法局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服务群众,践行当好“四员”办实事,真真切切做到贴“群众心”、办“群众事”、解“群众难”。

当好“法治宣传员”法治宣传强意识。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积极组织“法律明白人”、“法治副校长”等普法宣传员深入到村(社区)、学校等场所,通过举办法治讲座、现场法律宣讲、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着重宣传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营造出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当好“法律援助员”服务优化速维权。梳理简化法律援助相关材料和办事流程事项,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工作方法,降低门槛,坚持“应援尽援”,实施经济困难状况说明承诺制。深化便民服务举措,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推行电话预约,实行上门服务。

当好“纠纷调解员”纠纷化解促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组织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联络员等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早处置,力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当好“案件监督员”案件监管提质效。明确案件质量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对案件的受理、审批、指派、办理、结案、归档等各环节安排专人严格审查;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跟踪管理制度,综合运用庭审旁听机制、案件评查机制、受援人回访机制等手段,做好援助案件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全程、全方位监管案件承办质量,广泛收集受援人、承办律师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对症施策,及时纠正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