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职务侵占庭审 为企定制专题“法治课”

2024-08-20 16:25:32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为进一步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8月15日下午,凤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职务侵占罪案件,20余名案涉公司中层领导干部受邀旁听庭审,长鸣廉洁警钟。

经审理查明,2023年8月至2023年11月期间,凤台县某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生产车间主管王某康伙同该厂检测部副班长张某飞、检测部班长孙某多次利用张某飞、孙某在夜间值班期间看守电池片车间的职务便利将公司生产的太阳能电池片从车间临时存放点运出公司,后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给崔某萌等人,共计非法获利1244200元。崔某萌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入王某康等人非法侵占的太阳能电池片后转卖给他人,非法获利158980元。四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定罪量刑问题等进行举证、质证,展开充分辩论,合议庭就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归纳。结合四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经合议庭评议后,法官当庭作出宣判,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康、张某飞、孙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至十万元不等;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崔某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王某康、张某飞、孙某退赔被害单位的损失;被告人崔某萌退出的违法所得,依法发还被害单位。

庭审现场大家神情凝重,“零距离”倾听了企业员工如何利用职务便利走上职务侵占犯罪深渊的心路历程,深刻感受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该公司相关领导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案为鉴,进一步树牢全体员工的底线思维,坚守廉洁底线。同时将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公司监管、制度缺失问题及时对照检查。

一场庭审就是一堂法治课。凤台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司法审判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工作统筹结合,加强法企互动,常态化开展涉企案件旁听庭审活动,把职务犯罪庭审现场变成反腐倡廉的法治课堂,全力护航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