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长安网讯 近日,一起因市政下水管网改造施工导致某小区周边电缆受损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在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内顺利调解结案。该起案件不仅关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涉及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保障,最终在法院的耐心调解下,各方达成和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据了解,原告为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被告为市政下水管网改造的施工单位。被告在施工作业中不慎将属于某小区的电缆挖断,导致小区大面积停电,小区电梯、水泵等居民生活必需的用电设备无法使用。虽然被告第一时间进行了抢修并对电缆进行修复,但给原告造成了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三万余元,双方协商无果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侵权责任的认定和赔偿金额的认定。原告认为,被告作为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充分勘察地下管线分布,作业过程中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导致电缆被挖断,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除直接经济损失外,居民生活不便、电缆焊接存在的潜在安全隐患都应纳入赔偿范围。被告辩称,其已取得相关施工许可,施工前也做了细致勘探,事故发生地段的地下管线图纸与实际情况存在出入,属于“不可预见”的情况,且被告已及时将电缆修复,原告诉请金额过高。
考虑到案件涉及民生问题,且通过庭审也查明了案件事实,承办法官没有立即作出判决,而是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调解过程中,法官指出被告作为施工单位,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因其施工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直接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法官也引导原告合理确定诉求,将赔偿重点放在可量化的实际损失上。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6000元。
该案件的顺利调解,不仅解决了具体纠纷,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通过司法调解,既维护了受害方的合法权益,又促使施工单位增强了社会责任意识,实现了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