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长安网讯 近日,寿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了一名民营企业负责人的来访。该负责人反映,其公司银行账户内的70万元存款因被寿县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而冻结,导致公司经营陷入停滞,希望检察机关能够提供帮助。
据悉,被冻结的账户是该企业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及日常工程经营的基本户。年底将至,由于账户无法使用,企业不仅难以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也影响了其参与招投标等正常经营活动,运营面临严重困难。为此,企业希望通过以其他银行账户存款提供反担保的方式,申请解除对基本账户的冻结。
核实上述情况后,寿县人民检察院干警立即与相关财产保全案件的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并于当日前往寿县人民法院会商,及时转达了涉案企业需求。在承办法官的支持下,检察干警引导该企业负责人迅速提交了反担保申请及相关账户资料。承办法官当日即作出裁定,冻结企业提供的反担保账户。随后,检察干警与法院执行部门积极对接,协调执行法官及时完成了对反担保账户的冻结。
反担保账户冻结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作出解除原基本账户冻结的裁定。在寿县人民检察院的持续协调与推动下,寿县人民法院执行部门于次日解除了对该企业基本账户的冻结。
账户解冻后,企业及时结清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企业资金流转恢复正常,招投标等经营活动也重回正轨,经营困境得到有效缓解。该民营企业负责人对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雪中送炭表示感谢,称赞检察机关“心系企业服务好,办事快捷效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