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司法局紧扣“三环节”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屏障

2025-12-18 14:58:51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国家未来与民族希望。近年来,淮南市潘集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速援”为核心原则,立足法律援助职能,紧扣“案件受理、全程监管与法治宣传”三大关键环节,持续优化服务模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牢坚实的法治屏障。

开辟“绿色通道”,实现法律援助“优先办、快速办”

为确保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需求得到第一时间响应,区司法局重点优化了受理审批流程。推行“三优先一免审”原则。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同时,依法免予其提交经济困难证明,降低求助门槛,确保应援尽援。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开设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情况紧急的案件实行“先受理,后补办”。特别是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知辩护的刑事案件,力争做到当日受理、审批并指派律师。拓展便利服务方式。推行“容缺受理”和上门服务,对材料不齐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查的申请先行办理,对行动不便的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直通车”上门服务,实现“群众不跑腿、服务送到家”。

实施“全程监管”,确保案件办理“高质量、有温度”

为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效,区司法局构建了覆盖案件指派、办理和结案的全流程质量监管体系。精准指派专业力量。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家库”,专门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沟通、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承办案件,提升服务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强化过程跟踪督导。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旁听庭审、征询办案机关意见等方式进行动态监督。建立“一案一评”制度,结合电话回访方式收集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对律师承办案件的服务质量反馈。通过全流程监管,有效监管律师规范履职,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筑牢法治屏障。

坚持“预防为先”,推动法治意识“早培育、广覆盖”

区司法局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源头保护的关键举措,着力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深化校园普法阵地。紧扣预防校园欺凌、防性侵、禁毒教育、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等社会关注热点和法治保护重点,组织法律援助律师走进校园,采用以案释法、互动问答等形式,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未成年人普及网络诈骗、校园欺凌等法律法规及受到侵害寻求法律援助时的申请流程等知识。创新普法宣传模式。打造“法护青苗”等未成年人普法品牌,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矩阵,延伸宣传触角。通过宣传教育,帮助未成年人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